星期四, 8月 11, 2011

單車安全之本 在於教育非在頭盔

星期天的《明報》,把去年至今部分不幸喪生在單車意外中的名單列了出來,有名字也有意外的簡介,仔細看,當中有一半是和汽車相撞而死亡的。單車意外和汽車意外不同,單車意外中受傷最重的通常都是騎單車的人,正如我們很少會聽到「單車撞死途人」的新聞。特別是在馬路上使用單車,騎行者其實屬於最弱勢。

在討論單車意外增加應如何應對時,必先究其原因。據觀察,近兩年特別是台灣單車風愈見盛行之際,香港的單車使用者也在不斷增加,這趨勢與世上各已發展城巿相同。

許多與香港一樣擠擁的城巿如紐約、倫敦、東京、巴黎,其單車族群人數近年一直上升,單車既是環保、廉價、健康的交通工具,亦漸變成一種簡約的生活態度。而這些城巿的政府亦積極回應這種需求,紛紛在巿內建立單車專用道、單車停泊及單車租借設施等,令單車使用者可以更安全和更方便地騎行。

即使在政府什麼都沒做的情况下,單車使用者人數以及意外不斷上升,這是社會要正視的現象。政府可以選擇令巿民放棄單車,迫使他們改用其他交通工具,如強制單車使用者戴頭盔等建議,即屬此類,這種建議既消極又懶惰;或效法外國發達城巿,積極改善現有的環境,包括教育及硬件配套,使我城更單車友善(Bike-friendly)。

更重要的是對汽車司機的教育

香港使用單車的人大致上可分為幾種:工作用車(如送外賣者)、代步用車(如上下班的短程路線或接駁公共交通工具者)、運動用車(如追求速度或作長途單車遊者)及休閒用車(如周末到新界租單車遊玩者)。他們當中單車技術和知識差異極大,但現時最基本的單車教育亦欠奉,例如關於裝備、交通規則等的知識,而這些正是政府可以透過公民教育提供的。而更重要的,是對汽車司機的教育,部分駕駛者對道路上的單車使用者不友善和不尊重的態度,正是使單車使用者陷入危機的最大原因。最基本要讓他們明白,單車有權合法地使用道路,與汽車享有同等權利和義務。

至於硬件及其他配套,足可長篇大論,可另文再談。教育作為預防單車意外最基本之行動,對比現時單車教育之缺席,政府實在責無旁貸。

(刊於8月10日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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