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六, 6月 30, 2007

1997年6月30日

那是正等待會考放榜的日子,悠長暑假一開始我便立刻開始了人生中第一份暑期工。那是姐姐教會朋友開的一間小工廠,專門製作 Banner和街板之類的東西。那時還不像現在都用彩色電腦輸出,做法原始得多--簡單來說就是將要印的字和圖在顏色貼紙上界出來,然後貼貼貼在 banner 之上。我的工作就是這些拼拼貼貼和出街掛 banners,人工不高但工作簡單,而且對於一個中五生而言,正所謂讀書又未成擔泥又冇力,有工做已經滿足。

記得上班前一天出了部傳呼機,愛不釋手把玩了好幾天。那時候的傳呼機已經功能多多,第一天上班正值保釣號進入釣島海域被日本戰船圍剿,傳呼機的即時新聞一時三刻便通知一次,使我工作中也知道千里之外發生何事,那時不禁讚嘆科技發展之快、傳呼機之偉大。當然,沒幾年之後人人都轉用手機了,我也不例外。

xxx

6月30日晚上放工後,約了 J 在維園等,打算一同去銅鑼灣吃飯。那晚天氣不好,由早到晚都在下雨,但從維園走出去,往 sogo 方向的都是人。找了間餐廳坐下,才剛坐下,就聽到轟轟幾聲,斷斷續續,原來是慶回歸燒銀紙...放煙花才對。算起來這年已放了四次煙花,彷彿只有放煙花就是『慶祝』的唯一途徑,但一年放四次(最後其實放了五次),到底那些官員還有沒有些許創意?

吃完飯,和 J 信步而行,然後坐電車到了中環立法會。阿公另起爐灶,民主派沒有直通車坐,在立法會的露台一字排開,抗議臨立會,要求民主回歸。他們準備了一塊超長的黃布,叫大家在上面簽名,然後將黃布圍著立法局/會。我和 J 互望一眼,於是一同走了過去,幫忙拿著那塊黃布。然後我倆隨著大家遊行到政府總部,說起來這是該是我人生中第一次參與遊行,我還記得那時叫的口號是『民主回歸』。

當然,民主呢,到今天還未回歸。

xxx

記得那天遊行之後,給老爸罵了一頓。他說:中國人怎可以反對回歸?我反駁:我哪有反對回歸?我們只是要求民主回歸,中國人當家作主就更應該有民主,否則叫甚麼港人治港?對於回歸,其實我是沒有甚麼感動的。也許唯一一件叫我稍為安慰的事,就是回歸後那些討厭的中英罵戰--不,應該說中方罵人的說話可以停止。

十年後,我仍是毫無感動。晚上偶然開了電視,看見無線亞視都在播那娘爆的慶回歸晚會,配上福佳始終有你的音樂,感覺如被強姦。這十年我們見證了沒有民主帶來的禍害:無能/無恥的特首,和一個沒民意支持的班子,領導著一個龐大的官僚系統,靠著一班依靠阿公的保皇黨,和老闆都是政協委員人大常委的傳媒。對著幹的,是一班有民意支持但沒有權力所以只好老做反對派的泛民主派。零三年的五十萬人是香港人的反撲,但人民力量只能幹掉一個腳痛的董伯,卻無法延續成一個波瀾壯闊的民主運動;人大釋法,終審庭變中審庭、公安惡法一再發惡,警察權力越來越大、還有明光社和反智的保守勢力興起。你說我悲觀也好,怎麼都好,這十年真的沒甚麼值得慶幸。我想起回歸前常說的一個故事:要煮青蛙,最好將它放進冷水中,慢慢加熱,青蛙便會不知不覺地被煮熟。

你真的不覺得熱?

星期五, 6月 29, 2007

水已沸了,你還感覺不到嗎?

Photo Sharing and Video Hosting at Photobucket

公安法是殖民時期用來壓制民權的法律,其實傳統左派對此體會至深:自五十年代開始,左派報館機構,屢遭警察無理搜掠,六七反英抗暴時,罷工工人被打至頭破血流。這些曾被公安法迫害的人,在回歸時,竟然要求還原公安惡法!今天,惡法之惡不減當年,惟曾經飽吃公安法苦頭的老左,竟有機會進入曾蔭權的新班子,厠身當權者之列!歷史的諷刺,盡在不言中。

九七年被臨立會還原的法例是「集會事先通知制」:根據《公安條例》第七及第八條,凡超過五十人參加的公眾集會/三十人以上的遊行及五百人的聚會,均須在一星期前向警務處長申請「不反對通知書」,並要遵守所有由警方提出的遊行要求,否則皆屬違法。其實,這條例因為抵觸了一九九一年通過的《人權法》,而於一九九五年被廢除。惡法還原後,不少民間團體一直以公民抗命的方法挑戰條例,拒絕提交通知。

由非法集會到非法集結

特區政府第一次企圖使用『非法集會』起訴示威者是在二零零零年,打算用之檢控五位學聯成員,然而最後因輿論壓力(包括院校教師聯署)而撤銷檢控。自此以後,一個個手執手提攝錄機的警察就經常在遊行示威中出現,而且經常成為挑動警民衝突的火頭。

二零零二年,回歸後五年,政府終於狠下心腸:三月以阻街及襲警罪檢控法輪功;四月在遮打花園進行清場,驅逐爭取居留權人士、用手銬鎖記者;五月以非法集會罪名檢控兩名學聯成員及長毛梁國雄,揭開回歸後使用公安條例檢控和平示威者的序幕;半年後高調檢控陶君行和劉山青,用的也是公安條例。同年,政府總部廣場封閉,從此不再是香港人的公眾地方。

二零零三年,五十萬人上街反對廿三條,可見市民對於人權、自由、自主空間的堅持,特區政府為免觸動市民的神經,自零三年起,警方對示威遊行較容忍,執法亦較彈性。可是,踏入回歸十年,在強政厲治下,特區政府又搬出公安法對付示威者。

今年三月十日,社民連舉辦「譴責假選舉」大遊行,路線由維園至遮打花園,時間定於晚上七時,為了制止這次遊行,警方自九八年來,第二次就遊行發出「反對通知書」,當晚社民連欲以公民抗命的方法繼續遊行,結果被警方圍困於維園。另外,三月十八日,民陣的反小圈選舉遊行隊伍中,本土行動的「我們的家園,人民的規劃」小隊又被警方以非法集會的橫額警告,其後更有個別參與者被警方跟蹤截查,指其「涉嫌參與非法集會」。

最近,我們聽到了第二個警號,它叫做「非法集結」。原來由殖民地政府遺留下來、偉大的公安條例,有這麼一條「非法集結」罪:「凡有三人或多於三人集結在一起,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或作出帶有威嚇性、侮辱性或挑撥性的行為,意圖導致或相當可能導致任何人合理地害怕如此集結的人會破壞社會安寧,或害怕他們會藉以上的行為激使其他人破壞社會安寧,他們即屬非法集結…一經循簡易程序定罪,可處罰款五千及監禁三年。』」

三人成罪,這條由殖民地政府留下來、主要是用來對付黑社會的「非法集結罪,來到特區政府手中,則成了對付示威者的尚方寶劍。

六月三日二十多位示威者向孫明揚示威(留意:是二十多位,不足五十人「非法集會」之數),結果是十名示威者因「非法集結」被捕。

政府使用「非法集結」罪給我們的訊息就是:只要我不爽,就可以告你。以後只要在示威中發生衝突,即等同「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或作出帶有威嚇性、侮辱性或挑撥性的行為」,這三人成罪的非法集結就可派上用場,其營造白色恐怖的意圖,昭然可見。

消滅於萌芽狀態

正如早前邵家臻在一篇文章中,以proactive 在形容警方的轉變──以過分預防性、過多的介入,還有充滿政治目的的檢控行為,將社會變成警察社會。世貿示威、天星抗爭、反廢法加租示威,政府一改過往將示威者「抬完就算」的態度,引用公安法的行為不檢、阻差辦工、擅闖以進行拘捕或檢控。刑事法的襲警、藏有攻擊性武器、簡易治罪的妨擾罪等,全都用以檢控對付『麻煩友』,箇中目的清楚不過,就是要將激烈的抗爭消滅,用法律將示威者邊緣化,將反對政府的異議者消音。

殖民地時代中門大開的政府總部廣場,十年後已重門深鎖於鐵欄之內。回歸十年,如果我們還期望政府會像宣傳基本法的廣告般,自動自覺去捍衛我們的示威自由、集會自由的話,我會說,這無疑是過份天真。溫水煮蛙的故事,快要到尾聲了,你還要忍多久?

其他文章:

特刊前言

壞軌書生: 紀念回歸,紀念魯迅

阿藹: 言論自由 媒體自主 寸步不能讓


領男: 撐港台運動的希望與挑戰

梁寶: 管理創意─扼殺表達自由的城市

林輝: 水已沸了,你還感覺不到嗎?

梁文道: 去殖的缺席 (本來計畫輯入特刊, 但因為版面及流程等問題, 並未收入)

梁文道: 去殖的缺席之二——港獨與人心回歸

星期六, 6月 23, 2007

阿曾的新班子

此 Blog 換了新裝,不過仍然臭蟲(Bugs)處處,blogger.com 其實都幾唔掂。

xxx

阿曾的新班子出爐了,李憤長、肥平還有冬冬都要離坐,新十二局除了馬時亨之外就只有曾德成和陳家強是外來人,其餘全部都是公務員出身。兜兜轉轉,香港還是回到公務員治港的路上去。

官中之渣孫公調任教育局,接李憤長的班,甫上場就說『學術自由沒有統一定義及界限,社會需進行討論。』,可見玩弄語言是其反射動作,屁股坐那兒都改不了。 去你的,這個世界有甚麼東西是有『統一定義及界限』的?說要『討論』,不就是想說『其實官員打電話給你上司,也不一定是干預學術自由』?左一句『沒統一定 義(還記得『集體回憶』嗎?)』,右一句『公眾討論』,說穿了就是想將詞語收編,為你的政治服務。

接任發展局的林鄭月娥說想見一見皇后碼頭的示威者,有得傾當然好,不過對於官僚出身的她還是別抱甚麼期望好。阿曾要拆碼頭,你可以如何扭六壬?

xxx

昨天一次做好了兩件事:實習最後一次 supervision,代表三年的社工課程正式完結;交了選舉開支申報書,上次選舉的工作也正式完結(尚欠三千大元按金未取)。

新開新開始,要努力努力努力!

星期三, 6月 13, 2007

兩條戰線

戰線一:皇后碼頭

不遷不拆不告別 保衛行動升級

本土行動聲明

如無意外,立法會財務委員會今日將通過撥款五千萬給政府,將皇后碼頭拆散及於若干年後重組於一個未決定的地點。這次撥款,為政府打開了拆散碼頭的最後一道程序大門;很快,建築工人就會在警察協助之下,用鋼板圍住這一片香港人使用了五十三年的公共地帶,開始拆卸。

在政府準備再次以「完成了所有程序」為拆散碼頭辯護前,希望市民看清楚,這六個月來我們經過了一系列什麼樣的程序?

一﹞「泰山壓頂式」程序

今 日之所以再無人到立法會財委會請願,是因為過半議員已經在五月二十三日的工務小組上用行動表明,他們怕曾蔭權怕得要命:只要曾蔭權親自下令,議員便不惜推 翻自己的原則,棄權有之、「借尿遁」有之、到醫院檢查避開投票責任有之。所謂行政主導,就是要令市民不敢再寄望於立法會議員,就是逼立法會再一次失信於人 民。

二﹞「輸打贏要式」程序

在這六 個月裏,並不是所有程序決定都傾向拆散皇后碼頭那一方。五月九日,古物諮詢委員會就在第一次全港直播的會議上,將皇后碼頭評為最高的一級歷史建築。這個順 從民意的評級很清楚地要求「須盡一切努力予以保存」,但在評級後,不斷有官員出來貶低評級的重要性──評級高低不單與如何處置無關,與是否成為法定古蹟亦 無關。為了拆走皇后,曾蔭權不惜犧牲古諮會的公信力,令一班新上任的委員蒙羞。

三﹞「自打嘴巴式」程序

民 政事務局在五月底交給立法會的討論文件中表明:「古蹟辦一直採取行政措施,確保獲評級的建築物會以與其價值相稱的方式得到保護或保存。」確保獲評級建築物 得到適當的保護是古物古蹟辦事處的責任,但在處理保留皇后碼頭的事情上,整個民政局一直裝聾扮啞。房屋局在三月﹝即皇后碼頭被評為一級歷史建築前﹞提出的 「拆散重置」做法,極有可能令皇后碼頭步美利樓的後塵,因為原建築結構被破壞及與原來的空間佈局割離了,由一級歷史建築降至「不予評級」。為何古蹟辦對此 不發一言,不負責任?

面對這些一塌糊塗的程序,本土行動等民間團體、專業團體及文化界半年來一直勉力而為,要求政府公開填海合約內容、向 政府官員提出原地保留碼頭方案、提出以公開招標方式向工程界徵集解決辦法、並對議員進行了多輪游說工作。民間社會的堅持,早已燃起了香港人對保育和城市規 劃民主化的關注;但政府對這一切視若無睹,從天星運動到現在,繼續以公關手段和程序暴力霸王硬上弓。我們與這個被高度操控的程序周旋到今天,建制的路已經 走盡了,現在我們可以光明磊落地說:既然政府當公民社會的建言是垃圾,民間社會也不會接受以不公義程序逼出來的強拆決定!皇后碼頭的事仍未解決!

程 序暴力過後,推土機的暴力行快就會上場。天星是這樣,現在皇后碼頭也走到這一步。此時此刻,我們除了和平地公民抗命、以身體捍衛香港所剩無幾的重要公共建 築之外,別無選擇。本土行動成員已經廿四小時留守在碼頭四十七日,從今天起行動升級,我們會改在碼頭上蓋露宿,面朝大海,背倚大會堂,以示決心。我們懇切 呼籲尊重香港歷史、珍惜公共空間的市民在這個緊急關頭站出來,展示人民的力量,向政府自以為是的破壞說不!曾蔭權可以把古物諮詢委員會及立法會玩弄於股掌 之中,現在唯一能壓倒他的,是人民的堅持,和決心。

本土行動

六月十二日

戰線二:公屋租金

反對刪除租金與入息比例中位數 抗議警方政治檢控

捍衛基層住屋權益聯盟對於《2007年房屋(修訂)條例》新聞稿
假封頂 真加租 扮讓步 實廢法


《2007 年房屋(修訂)條例》將於今日6月13日在立法會會議上二讀及三讀。捍衛基層住屋權益聯盟 (下稱聯盟),再一次齊集立法會請願,目的是將 "瓜皮"送回給孫明揚,寓意公屋居民不接受沒有「租金封頂」保障的《修訂草案》,是 "踐公屋居民",請孫公及政府收回《修訂草案》(皮)。

另 外,捍衛基層住屋權益聯盟深信「安居樂業」是任何社會謀求「和諧穩定」的基礎,因此聯盟必須在條例臨表決一刻,殷切呼籲立法會議員必須捍衛公屋居民現時擁 有的「租金封頂」的最大保障。倘若新例實施,今後將從根本上改變公共房屋廉租的社會政策,公屋租金將永遠沒有頂點限制,公屋居民日後必須面對不斷加租之 苦,很難再有餘力改善生活;當公屋不再發揮穩定社會的功能時,社會貧富懸殊兩極化,對整體社會的穩定和發展也帶來深遠的影響。若議員因為政府威迫利誘,為 了減租11.6%而支持政府「廢法」,實背負著日後公屋居民「加租之苦」的政治責任。所以,聯盟請議員們再三思,投下顧及公屋居民利益,以至對整體社會穩 定的一票。

「保障」與「機制」可共存

聯 盟必須指出, 「比例中位數保障」與現時政府建議的「可加可減機制」是沒有矛盾,可以並存,即保留原有 「比例中位數的封頂條文」,再加入清晰的可加可減的調整機制。前者是保障租金是居民的負擔能力之內,並「藏富」於公屋居民,改善生活;後者是將房委會過去 「調整租金機制」更加清晰化及透明化。簡言之,「租金封頂」是A餐,是基本原則,限制房委會加租至某水平;「可加可減機制」是B餐,只是調整租金的機制, 兩者互不抵觸,並可合併成全餐,否則就是「廢法」,是改變原來的立法精神,只為日後不斷加租「開綠燈」。

終審判辭 明確指引

政 府及房委會最近提交立法會審議的《2007年房屋(修訂)條例》,卻是藉「可加可減機制」,廢除將公屋租金限制在某水平的「立法精神」,明顯與終審法院法 官的判詞背道而馳。非常務法官苗禮治勳爵在判詞撮要(16段)指出:「限制房委會加租的權力這個措施有重大社會意義,同時亦乎合租戶的利益」。而常任法官 包致金亦在判詞撮要(19段)再清楚指出:「第16(1A)(b)條為保障公屋居民而限定租金與收入的中位比例,任何時刻,無論在經濟通漲時或經濟通縮 時,都必須維持為百份之十。提供能力可以負擔的意思,就是說租金不能超逾百份之十這個限定的比例。」

加租上限非租金封頂

議 員必定問:政府和房委會不是已讓步限制每次加租不超過10%了嗎?聯盟認為政府提出的修訂「絕對不是」聯盟過去倡議對公屋居民保障的「租金封頂」。前者只 是調整升幅的限制,後者是整體公屋租金維持在某一水平,超出該水平便不能再增加,明顯前者與97年通過的立法封頂,保障整體公屋居民的精神,有天淵之別。

從 理據而言,聯盟認為房委會提出的修訂建議,只是「偷換概念」,將原來用以「限制公屋租金」(封頂),以「移花接木」的方法,搬到「限制公屋加租」(上限) 的機制,沒有尊重原來的「立法精神」。聯盟重申,政府不能偷天換日,蒙混地去除現時保障公屋居民的法例精神。公屋居民是無法接受《修訂草案》只有「可有加 減機制」而沒有維持租金水平的「租金封頂」。

從數據而言,聯盟的憂慮絕非無的放矢。如果房委會按照現時《房屋條例》規定,立即進行租金檢 討,依法要將租金由現時「比例中位數」14.6%,減到乎合法例要求的10%,租金減幅肯定不止房委會建議的11.6%,而日後實質加租幅度,亦不能超過 這個「封頂」的要求。就算房委會決定凍租,在公屋租金回落至「合法水平」前,肯定「不能加租」。但若按照房委會建議的新機制,一個月租$2,110元的四 人家庭公屋單位,在即時減租11.6%後,居民十年後,租金便有機會增加超過四成(42.37%)。

因此,《條例草案》一旦在6月13日三讀通過,去除現有為公屋租金「封頂」的保障,無疑是公屋加租將永不封頂,從根本上徹底改變了「廉租屋」藏富於民的性質。一項違反原來立法精神、破壞整體社會穩定及居民長遠利益的修訂新建議,明顯是倒退,各方皆輸的政策。聯盟重申:

(一) 《2007年房屋 (修訂) 條例草案》刪除比例中位數是違反現時原有法例精神,因此房委會早前通過加入的加租上限,只不過是政府建議新調整機制的上限,與97年通過的立法封頂,保障整體公屋居民的精神不同;

(二) 「比例中位數」的保障與現時政府提議的可加可減機制是沒有矛盾,可以並存的,即保留原有「比例中位數的封頂條文」的保障,再可加入清晰的可加可減的調整機制;

(三) 政府強行刪除 「比例中位數的封頂條文」其實等同「廢法」,立法會必須捍衛現時《房屋條例》的基本精神:「立法保障」為「租金設上限」,確保公屋租金的釐定維持在居民「可負擔能力」的範圍; 及

(四) 強烈呼籲所有立法會議員反對沒有「租金封頂」保障的《條例草案》,否則必成為日後加租的幫兇,以及背負著日後的政治責任。



周澄﹕為何到孫局長府第外請願

明報 論壇版 2007年6月12日
作者為﹕大專學生基層關注組成員

如 果有人告訴你,有一批市民在連續3天內分別遭警方凌晨登門帶返警署、在街上被便衣警員跟蹤及拘捕、在聲援人群中被強行揪出拘捕......你猜他們到底會 是什麼來歷?是殺人越貨的汪洋大盜集團?密謀顛覆政府的恐怖分子?都不是,原來他們只是一批到問責局長府第外請願、反對政府修改房屋條例的「捍衛基層住屋 權益聯盟」代表及公屋居民。其中一個警方用作拘捕的理由,更是引用相當具爭議性的《公安條例》內的「非法集結」罪名。根據這條法例,只要集結3人或以上並有任何人「合理地害怕」他們「破壞社會安寧」,政府便可起訴。政府因何要以種種強硬手法處理請願事件?一切得由房屋條例修例說起。

在 現行房屋條例裏,有一項關於「租金與入息比例中位數」的條文,規定租金不能超過住戶入息比例中位數的10%,其立法原意為就租金加入「封頂」上限,為市民 的住屋負擔提供法例保障。惟政府提出的房屋條例修訂裏,清楚表示將廢除此「封頂」保障,改以「入息指數」釐定住戶的租金的增幅,並列明每次調整租金不會增 加超過租金的10%。

一切由房屋條例修例說起

但 團體早已提出有力的反對論點。首先,「入息指數」只計算「名義工資」,排除了通脹因素,不能真正反映住戶負擔能力;其次,修訂案沒有提供「封頂」保障。原 有的「中位數10%上限」是為租金上限定下明確標準,但修訂案裏的「租金10%上限」,只是規定每兩年一次加租的上限,換言之,長遠來說租金可無限上漲; 根據團體的數據蒐集和計算,10年後累積加租幅度可高至現時租金的42%。最後,原有的「封頂」是法例保障,有爭議時也尚可循司法程序審核,但修訂後的租 金增幅計算方法卻可由房委會自行決定,因此是次修例可視為房委會收權的過程。

公屋團體及居民對此當然大表反對,故曾從不同的建制渠道聯絡孫明揚局長,希望表達對於廢除「比例中位數」法例的憂慮,但都不獲接見。

政 府所謂的「憲制渠道」,大致可分為所謂「諮詢式民主」以及立法會「代議式民主」兩種。針對前者,住屋聯盟曾多次聯絡孫明揚局長的新聞秘書要求接見,又曾多 次出席立法會的公眾聽證會,可惜孫明揚及有關當局在承諾會見聯盟後,仍然拒絕與居民會面,另一方面執意推行「廢法」。因此所謂「諮詢式民主」不但不能反映 民意,亦有收編「民意」以圖營造認受基礎表象之嫌。另一所謂「代議式民主」,意指立法會議員遵從民意,在議會議決政府修例。聯盟早前一直多次約見議員討論 意向,而大部分議員都承諾會反對政府廢法,更曾出席聯盟早前發動的「反廢法加租」行動,表示會保障公屋居民利益。

可惜,自政府提出若修訂 案通過後將會在8月進行一次性減租11.6%起,各政黨都以「政府讓步」為由,倒戈表態支持政府方案。6月13日的修例日期逼近,公屋團體唯有直接到孫局 長府第外請願,不料孫局長連接見居民代表及接收請願書亦拒絕,並派出大批警員與請願人士對峙,主動將事件升級,更引致警方一連3天的檢控行動。據聯盟的聲 明所指,警方之所以大舉拘捕請願人士,並動用《公安條例》,明顯出於政治考慮,一是阻止團體組織居民反對政府修例廢法,二是在回歸10周年前夕打壓民間異 見聲音,起粉飾太平之效。

從聯盟的聲明裏看到,他們的立場已清楚表明縱使面對政府打壓,亦不會退讓,繼續堅持反對廢法。的 確,修例關乎數百萬公屋居民的生計,如領匯私有化事件已清楚說明為眼前利益而對政策的後果缺乏考量,最終無異於出賣基層民眾的權益。而另一方面,面對政 治打壓,民間團體更要維護基層民眾爭取合理權益的空間。今天可以動用大量警力及《公安條例》打壓公屋居民訴求,明天也可以用同樣手法打擊民間其他弱勢聲 音。

星期五, 6月 08, 2007

網台節目推介:《妄想症》

這其實是我在今次社工實習,在明愛牛頭角社區中心所開的小組--『網台DJ工作坊』一班中四和中六的學生,同心合力製作出來的網台節目。今次是他們的處女作,第一次開咪、第一次做網台,技巧當然大有改進空間;難得的是,他們在這個製作這個節目中作了許多的思考,對於自身、對於學校、對於社會,這些思考都是難能可貴的。

我們的教育制度從不鼓勵學生去批判思考,不鼓勵他們去胡思亂想;學生也將大人設下的種種框架視作理作當然。在協助這班學生去表達自己的過程中,我感到他們其實很愛思考,也很想發聲,可是卻被一股無力感重重壓著。這種無力感使他們覺得發聲不過是假發聲,大人不會理會他們的意見,即使表面接受意見,但其實也不過是門面工夫。

不要當年青人都是沒頭腦沒意見,他們其實只是看穿了大人的假面具,而又無力揭穿而已。


請收聽這些青年人的心聲,聽聽他們的《妄想症》

《妄想症》
收聽:http://www.openradiohk.com/prog.php?id=37


Photo Sharing and Video Hosting at Photobucket

一個帶點自嘲意味的節目名,可能有人會問點解會改個如此負面的節目名呢? 這其實是因為有一班呆頭呆腦的中學生有一日發覺不可以再浪費青春了。所以要站出來胡思亂想、妄想,為的就是燃燒青春。一班呆頭呆腦的中學生什麼都不懂,不,他們懂胡思亂想,妄想,他們有創意,想到大人想不到的事。這就是年青、青春。試想想沒有人妄想,我們可以擁有燈泡嗎?可以擁有電話嗎?可以只坐在電腦前面便可接通世界各地嗎?正正因為我們懂妄想,敢妄想,才能打破呆板生活,燃燒我們擁有的青春。妄想症一連數集,每集妄想不同主題,發揮創意,不論是否妄想都希望講出你所想,與聽眾分享!

主持:明愛牛頭角社區中心『網台DJ工作坊』小組成員(一班中四及中六學生)

播放時間:六月六日至十五日,星期一至五晚上8:30至9:30

歡迎來到警察城市!白色恐怖等緊你!

『非法集結』,一條殖民地留下、用來捉黑社會的過時法例,竟然會在回歸後十年用來檢控示威者。

甚麼是『非法集結』?『凡有3人或多於3人集結在一起,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或作出帶有威嚇性、侮辱性或挑撥性的行為,意圖導致或相當可能導致任何人合理地害怕如此集結的人會破壞社會安寧,或害怕他們會藉以上的行為激使其他人破壞社會安寧,他們即屬非法集結。』(香港法例245章第18條)

為甚麼要用『非法集結』罪而不是常用的『非法集會』?因為為今次示威根本不夠五十人,連三十人也未必有,警察用不了『非法集會』,所以就去用一條萬能的『非法集結』罪!


歡迎來到警察城市!白色恐怖等緊你!


必讀好文:阿野:你從報章看不到的「衝擊孫公館」事件

聲明及聯署:譴責警方瘋狂逮捕,七一前製造白色恐怖,反對廢法加租無罪,立即撤銷政治起訴

還有這篇,(應該是)邵家臻寫的:


拉拉拉拉拉拉拉

都市日報
P46 | 副刊 | 兵器譜 | By 梁文道、邵家臻 2007-06-07

「立即聲援:今天又多了個朋友被捕……」

「最新消息:被捕人數增至8個。」

「11:10,現時警方逐一拘捕請願人士,聯盟發出消息呼籲各請願者在12:00至金鐘軍器廠警署總部集合,靜坐聲援抗議。」

「網上聯署:譴責警方瘋狂逮捕 ∕七一前製造白色恐怖 ∕反對廢法加租無罪 ∕立即撤銷政治起訴……」

江湖滾熱辣,容不下一張平靜的書桌。連續兩天,我的電腦和頭腦都被電郵炸爆。但偏偏卻沒有半點埋怨。事關電郵傳來的,已經不是甚麼垃圾和spam,沒有勸我參加心理測驗和生理修補,而是非常非常兵凶戰危的一幕幕白色恐怖。

她被捕了!他亦在行動解散後遭截停!他和她都是罕有地有警察上門拉走了!至於她、他和她,是被五六十名藍帽子警員包圍在警察總部旁邊行人路等待的聲援人士,並強行帶走的三個人!而他,是自願到警署協助調查,在警署內被捕!還有三人,是在6月5日早上,第一名被捕示威者在東區法院過堂,警方再在聲援人士中「點相」,多拘捕的三個……。

拉拉拉拉拉拉拉!拉得兇狠,究竟所謂何事?6月13日立法會將討論(即將通過)《2007房屋修訂條例》,於是在此之前,捍衛基層住屋權益聯盟同多名來自不同公屋的居民代表,到房屋局局長孫明揚住所外請願,表達對政府的《2007房屋修訂條例》的意見和不滿。期間,示威人士與護衛和警察都有肢體的衝突。我們住茲念茲,都會明白大家各為其主,在電光火石間有肢體衝突是在所難免,有許許多多的事例告訴我們,衝突之後,各歸各位,江湖事江湖了,有緣的話,下個世紀再見。不過,今次不同的是,警方active了很多,甚至是proactive:跟蹤、圍捕、當街拒捕、上門逮捕、瘋狂拘捕。

那些長期跟警方周旋的人都嚇壞了,至少我自己是如此。隨隨便便的一句:「對政治而言,一日已經太長」;如今竟一語成讖。這是種嚇壞了的感覺,而不只是擔心。「擔心」是一種有對象的情緒投射,可能是針對某一件事、某一情勢、某一些人。然而「嚇壞」,卻是不同。對示威人士,是擔心;但對警權,是嚇壞。

眼前的警察,樣子好像很不一樣。着我們將近同警察的不同動靜結連成一幅圖像,你會發覺這幅圖像頗為怪異:(1) 連同醫務人員去夜場掃毒,還主動用儀器「檢查」在場人士的鼻孔有沒有吸毒的跡象;(2) 運用多年未用過的條例,拉嫖客,而不只是性工作者和「馬伕」;(3) 就算沒有發生交通意外,警方都可以要求司機「吹波仔」,查證有沒有過量的酒精……。

要注意的是,警察的介入正在異變,由景觀到文化。警察再不是last resort,亦不是公民權本來賦予我們「無罪假定」的保障。不知從何時開始,警察變得很積極,而且是過分預防性、過多的介入,使得整整一個社會,成為警察社會。

或許我們都嚇壞了!以為警方的舉止是正邪鬥法,是你有張良計我有過牆梯的扭計;又或只是針對那些專業示威人士的特殊的、選擇性的手法,殊不知,這根本是警察的躁動。

納粹時期被囚的牧師Martin Niem饝ler說過:「當權者首先對付共產主義者,我沒有出來抱不平,因為我不是共產主義者。接着他們對付猶太人,我沒有出來抱不平,因為我不是猶太人。再接着他們對付工會,我沒有出來抱不平,因為我不是工會人士。然後他們對付天主教徒,我沒有抱不平,因為我是基督徒。後來,他們來對付我,但那時候已再沒有人能為我抱不平。」

拉拉拉拉拉拉拉,斷不能啦啦啦啦啦啦啦。

星期一, 6月 04, 2007

互聯網動員力量不可擋

林輝
信報 4-6-2007 文化保育平台


  「互聯網動員」一詞因保衞天星一役而為人所熟悉,有評論認為它是「新社會運動」的一部分,這些參與保育運動的青年人,彷彿都是從虛擬世界而來,結伴到皇后碼頭露營的。

  互聯網的力量在整個保育行動有重要的位置,但也不宜將之神話化—至少在香港的保育行動中,其強大的潛力仍有待發揮。

從台灣樂生看互聯網力量

  與香港一水之隔的台灣,早前也發生了一場民間與政府的保育戰。台北新莊的「台灣省立樂生療養院」是座具有重要歷史意義的痲瘋病療養中心,因阻礙「捷運」新莊線的興建而面臨被拆卸的命運。

  爭取保留樂生院的院民及民間團體得到一班博客(Bloggers)的支持,這班博客自發以自己的方法去支持這場保育運動:有博客親身作出民間報道,以有別於主流媒體的角度報道事件發展;有博客採訪學者探究實況,為保育方案作後援;更多的博客轉載消息和評論,讀者群隨之以幾何級數增加;也有博客為運動設計各種圖案和連結,讓博客在網誌上表態支持。

  最令台灣博客津津樂道的,就是有博客發動「一百元買下『保留樂生』的小小夢想」籌款運動,在二十四小時內就有三百多位網民捐款共二十萬台幣,使其可以在報章上刊登保留樂生方案的廣告。

新媒體潛力尚未見底

  網民的創意和熱烈反應,不但為前線的抗爭打下強心針,也為主流媒體帶來了源源不絕的題材。新媒體和主流媒體互相影響,使關注和參與的人遍及全台灣甚至海外,將樂生問題進一步推向政府各部門無法迴避的位置。

  Web2.0時代的新媒體,技術上容許使用者同時獲取和貢獻,也鼓勵使用者既創造獨特風格,亦與其他人互相連結溝通。可以想像,較年輕、教育水平較高、能動性較強的族群,最能掌握這樣的工具和文化。無論是在台灣還是香港,他們對於掌權者的不信任、對於土生土長之地的感情、對於公民身份認同的需要、和對於人文文化的重視,使他們更願意以各種的方法介入運動。有些人願意親身走到前線去支援運動;更多人願意以其他方法去表達支持,網絡技術則提供了空間,讓民間醞釀的熱情轉化成為更具體的支持和創意。

  這陣子網路上大熱的惡搞MV《福佳始終有你》、和早前因中大學生報引發的一連串聯署和投訴潮,都顯示香港民間社會愈來愈掌握網絡的運用,影響及監察主流傳媒。也許有一天,網民和網絡上的民間媒體,會成為社會的「第五權」;虛擬和現實的公民社會連結一起,抗衡令人失望的官僚和主流媒體。

星期日, 6月 03, 2007

十八年後



要說的都說過。十八年了。

願好漢們好女子們都安息。

願難屬們可公開悼念親愛的人。

而那埋沒良心的人啊,請記著:

歷史不會忘記。


六四晚,八時,維園見。

風雨不改。


6月3日的輕輕鬆鬆自由Pho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