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二, 10月 04, 2011

獵巫


「我不是歧視,但……」但,女人總是要嫁人生孩子的啊,這工作恐怕做不長啊。但,他以前坐過牢,對工作氣氛不太好啊。但,印度人都把房子弄得全是咖喱味,租給他們多不方便啊。但,愛滋病很容易感染,我不會讓我家附近建愛滋病診療所的啊。但,同性戀多核突,兒子你叫我怎樣見人啊。

「我不是歧視」要說出口很容易,冠冕堂皇的說話誰都懂得說,但要在行動上實踐,卻真的要用心去做;心中充斥恐懼的,仇恨和歧視自然如影隨形。恐懼、歧視和仇恨,總是像三胞胎,誰也離不開誰。The only thing we have to fear is fear itself,被恐懼淹沒的人,再沒有能力去作任何理性的判斷,也不會再有同理心、同情心,為了「安全」,寧願將自由和公義獻出。正因如此,古往今來的政客都懂得操弄人民的恐懼,作為自己的政治資本。中世紀的歐洲,當時的教廷常將災難和悲劇歸咎於「女巫」,於是將那些被認為是女巫的弱女人捉起來,綁在柱上活活燒死。「獵巫」完成,恰巧災難又過去了,證明「獵巫」有效;如果災難還未過去,那大概是「獵巫」未夠徹底,是時候再找第二個與魔鬼交易的女巫燒死,為民除害。我們會嘲笑那時的人愚昧野蠻吧,但今天的我們進步了嗎?

是的,香港現在貧富懸殊,維港上的陰霾把我們籠罩,但這是弱勢者的錯嗎?外傭循法律途徑爭取自己的權益,而法庭根據法律觀點還他們一個公道,公義在法院得到伸張,難道就因為獲勝的不是「香港人」所以就可以不尊重他們的權利嗎?輸了官司就人大釋法,這不是輸打贏要嗎?特別是那些打著「愛護香港」旗號的團體,在區議會選舉前對某政黨大肆抹黑,在社會中散播不盡不實的恐懼,目的真的是為了香港好嗎?還是其實暗有政治目的?

真的為香港好,第一件事就要尊重法治,香港如果連法治都失去,那就真的甚麼都沒有了,立刻可以淪為三線城巿。第二件事就是包容,第三件事就是理性,沒有包容和理性,現代獵巫只會不斷發生,就在這個先進發達文明的現代化國際大都會之中。

(刊於10月3日AM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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