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一, 9月 26, 2011

失車

 遺失單車, 是一件痛苦的事。

08年我從西藏拉薩騎單車到泰國清邁,一個人用了三個月時間,大概有四千多公里路程吧。那時我的單車是在拉薩買的,和它經歷了多少風雨困難才到達泰國,難兄難弟,所以即使旅程完結時已幾近破產,還是要把它帶上飛機一同回港。

只是回港之後,在哪兒安置它卻成問題。家住唐樓,無法每次帶著碩大的山地車上落樓梯,於是唯有將它放在後巷,用兩個鎖鎖住。過了沒多久,冬天來臨,天氣太冷所以有兩星期沒有用過單車代步,它也一直在後巷相安無事。

至到有一天早上,我夢到自己去了旅行,要回程了,正躊躇著怎樣安置我那單車,夢便醒了,起身洗面刷牙返工去。出門的時候,突然心血來潮,到樓下放置單車的地方一看,我那單車已然去如黃鶴,連那兩個鎖也沒留下。浪漫點想,大概是單車覺得我用它用得不夠,於是向我報夢告別,另找主人去了。

當然,這是浪漫的想法──一想到單車被偷車賊偷去了這事,我還是很不爽。一直不明白為何香港的單車賊如此猖獗,警察竟無力(或無心)處理。的確,要偷單車很容易,也難以預防,但單車被偷去之後始終要轉手的吧?香港可以轉手這些賊贓單車的地方很多嗎?警察可曾有心從被盜單車的產業鏈著手,打擊單車盜竊問題?

因為單車盜竊問題如此猖獗,許多人也只敢把最殘舊的單車放在街上,不然就像我般換成摺疊單車,將單車隨身攜帶。但如果騎單車的人都可以放心地將自己的愛車有秩序地放在街上,不用擔驚受怕單車被盜,你說該多好呢?

這篇文章叫《失車》,其實還是一個尋車呼籲。話說小弟星期五晚上在銅鑼灣下的士, 竟大意得將我的橙色摺疊單車CarryMe遺留在車尾箱內。在此謹呼籲該位姓羅的司機大哥,如拾獲小弟的單車,懇請聯絡本人, 願付薄酬,感謝!(我的電郵:fredlam@roundtablecommunity.org.hk)

(刊於9月26日 AM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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