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二, 11月 16, 2010

菜園

這個周末,先後參與了菜園村「停止清拆、先建後搬」大遊行,和在馬屎埔村的「土地呼吸音樂會」。兩條非原居民村子,都在面對著類似的威脅:那個以發展為名、貪婪為實的真正魔鬼,正用著不同的手段把村子吃掉,而村民則在各種污名和抹黑之下,負隅頑抗。

先說菜園村。自從一年前菜園村得到社會關注,繼而引發了反高鐵運動,許多人以為村民們都收了一大筆錢,並已經找到地方建立新村。可是事實卻完全不是這樣:錢收得最多的是擁有最多地的原居民(他們受影響也最少),而居住在菜園村的卻大多是居住了數十年的非原居民,他們得到的賠償有限,事實上政府給他們的農作物的賠償,也是少得離譜,以巿場賣二十多元一斤的有機蕃茄為例,政府的賠償價竟是1毛錢一斤。而許多居民答應收取賠償,是希望可以重建新村,繼續與村民為鄰,繼續耕作;但政府的復耕牌竟一拖再拖,直至個多月前才批出,卻要村民現在就搬走。禍不單行的是,新村買地問題多多,各方地區勢力多番阻撓,政府的雷厲風行在此卻絲毫不見。說穿了,政府不過是要過橋抽板,只求收地建高鐵,懶理村民無家可歸。

有人會說:「車,講咁多,其實都係為錢。」說錢不重要那是虛偽,但我們真的不相信,有東西比金錢更重要?小學課本會說:親情、健康、尊嚴、良心,都比金錢重要;對許多村民來說,家園、生活也一樣比金錢重要。我是典型 city boy,在城巿長大,鼻敏感的咽喉吸慣了污濁的空氣,要我長期生活在田野之間,我大概也會抓狂,那可不是錢就可以解決的問題。對於一個在鄉村住了幾十年的人來說,他們只想繼續生活方法,又怎會難以理解?有錢有權的政府和地產商,用甚麼理由把土地巧取豪奪都好,最最最低限度,該讓被迫離開家園的人過回想過的生活。如果連這樣也做不到,我們還有資格稱自己做一個尊重人的文明社會嗎?

至於馬屎埔的故事,下星期再談。

(刊於2010年11月15日 AM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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