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一, 11月 01, 2010

奸商

很難叫人不仇富。

身 為大企業,一個去年純利五億元、每年盈利雙位數字增長的大企業,卻和為自己賺錢的基層員工斤斤計較。大老闆身為最低工資委員會成員,先是頻頻出口術,說 最低工資會增加成本云云;到最低工資立法通過了,本來應該加自己員工的工資,卻同時在玩弄手段明加實減。每小時工資加兩三塊錢,但員工本來有45分鐘的午 膳時間,現在卻變成無薪時段,結果是有員工的工資在「加人工」後反而被減薪,還要被公司勸說:「勿太關注數字表面」!

被 影響的員工,都是前線的基層員工,工資平均22元左右。即是說一位員工每天工作9小時,一星期工作六天的話,減去強積金每月薪金不足5,000元。有媒 體給企業計過數,在明加實減之後,公司可以節省的不過一百多萬元。一百多萬元從基層工人身上刮出來的錢,即是多少呢?光是這間企業的大老闆一個人,去年的 年薪就接近1,000萬元,這些錢就是從剝削辛勤工作的員工得來的!

這種老闆,簡直令人髮指,但也做了一件好事──就是 告訴社會,我們確實需要最低工資、需要更多保障基層勞工免於無良僱主的法例。這種老闆,沒有最低工資去 規管,他會主動對自己的員工好嗎?正正就是這種僱主,才令勞工階層的生活愈來愈苦,以「股東利益」為名,換取自己的肚滿腸肥。

所 以我不單舉腳贊成最低工資,更支持累進利得稅、入息稅,以及集體談判權和標準工時,就是因為這個社會只尊重資本,不尊重勞動,把勞動者的權益置作等閒, 卻把有錢人的權利看得比天還大。一個以剝削換來千萬年薪的人,為甚麼只需要繳16.5%的稅?請記著,那不是他個人的努力,而是在騎劫許多許多人的努力, 怎樣才算公平?我們都值得去想想。社會的富裕繁榮不是靠剝削最弱勢的勞工換來的,香港不應也不要成為資本家的天堂、勞工的地獄。 

 (刊於 2010年11月01日 AM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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