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四, 1月 13, 2011

怪火

這個題目,看起來像衛斯理的科幻小說名,但卻是真真實實地在現實發生的。現實,有時離奇過小說。

南生圍這年正值面臨發展商開發危機,民間奮力抵抗,正稍見成效,偏偏接二連三出現離奇山火。這片濕地上星期更連續兩日發生大火,燒掉了大批甚有生態價值的桉樹林及蘆葦林,數千鸕鶿面臨無家可歸,警方經調查後認為火警沒可疑。

另一邊廂,搬村困難重重的菜園村這陣子亦面臨港鐵公司每日迫遷滋擾,在政府漠不關心、「由得你死」的態度下,菜園村更被蹂躪得滿目瘡痍。不單每天都有工程人員或硬來或偷雞地開工,這一個月來也和南生圍一樣,連續發生了三次火災,令村民人心惶惶,警方經調查後認為火警沒可疑。

回到巿區。上星期大角咀一座舊樓發生火災,這座舊樓被「著名」的地產收購集團收購了九成的單位,而保安員則在火災數日前被撤走。火災發生在其中一個仍在經營的地舖單位,結果不單這個地舖損失慘重,更活活地燒死一名在舖內留宿的男子,警方經調查後認為火警沒可疑。

當然,我只是依賴常識的一個普通人,豈敢質疑警方的專業判斷,我只好形容這些意外為「怪火」。然而,我知道假若怪火繼續出現,對我城不會是好事。一個個弱 勢的生命,無論是村民、窮人、還是大自然小動物,他們都只不過希望可以過些簡單的生活,不必錦衣華服,但求三餐一宿、平安生活,如果弱勢者連生命安全都不 能被保護,作為香港人,我們真可無動於衷?

怪火意外每發生一次,也就是對我城的安全、法治和人權嘲笑一次。新警務處長今天就上任了,除了緊張中聯辦門外偶爾出現零星火頭,他會關心這些威脅弱勢者生命的怪火嗎?我拭目以待。

(刊於 2011年1月11日 AM730)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