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一, 12月 20, 2010

關注

向來慣用Facebook,剛剛開始試用微博,第一件事就是要成為「粉絲」、學會「關注」。微博的「原版」Twitter用的是「Follow」, 移植到中國之後就變成了「關注」和「粉絲」。微博的「粉絲」和Facebook的「朋友」,正好反映出這兩種網上最受歡迎的社交網絡的分別。

雖然也有 Fans Page,但在Facebook上大家主要都是在互做「朋友」,「朋友」之間會互相看到資訊,關係比較平等。而微博則更像博客(所以「微博」這名字起得還 是不錯),你「關注」的不一定是你的「粉絲」,你也不一定會「關注」你的「粉絲」;你完全可以不理其他人,在自己的地盤自說自話。於是,微博比 Facebook更現實,粉絲數目完全地顯示出一個人的話語權,在現實世界有名氣的人更是千百倍地比普通人容易得到關注,別說一些歌手演員動輒有數萬以至 數十萬甚至過百萬粉絲(不過當中有可能包括了「殭屍」,即是用錢買回來的假粉絲),就是我們的特首早兩星期開了微博,現在也有差不多五萬個粉絲。

但我總相信,在web2.0的世界,所謂content is king,內容還是最重要。老把自己每天吃喝拉撒的日程放上網,強迫人觀看,最終還是變成強迫別人把你刪除或「絕交」,即使你是個藝人歌手。至於政治人想 用新媒體,把自己的訊息發放出去,就更要留意內容了;在web2.0的世界中,被眾人廣傳的不一定是好事,想要眾口齊讚,結果可能是徹底的嘲笑和鄙視。最 痛苦的,是看見他們做著那些明明是不想做、不懂做、而且不適合做的事,硬要裝年輕、扮潮扮型,但──東施效顰的結果通常都事與願違。

這篇文章,是看了特首最新那個和MC Jin一起拍的賀聖誕Rap歌MV有感而發的。我實在不明白,拍這MV的人是否真的覺得很潮很型?看著MC Jin用本為反抗而生的Hip Hop音樂為政府高唱「起錨」、特首超級生硬地裝模作樣為Rap歌打拍子,再在Facebook和微博自豪地宣傳,我只能說一句:錯晒。

再加一句:負評是我俾的。

(雖然不知道自己有甚麼好被關注,但有興趣的話也可以稍稍關注我,我的微博:http://t.sina.com.cn/lamfai)

(刊於12月20日AM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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