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一, 5月 01, 2006

中學點滴(未完)


由細玩到大的舊同學B,說中學母校四十周年校慶聚餐,叫我回去代表九十年代的舊生做分享,於是回去了。誰知回去以後,因為永安老師興高采烈的分享嚴重超時,所以我的部份也臨時取消了。樂得清閒之餘,也將自己想到的中學回憶寫下,故有此文。

說我是九十年代的彩記仔,確是貨真價實童叟無欺--我九一年入學,九九年畢業,不計捨棄要考會考的同窗去了澳洲當交換生風流快活的一年,足足在彩虹天主教英文中學這和尚寺獃了七年。記得小六時滿心期望想入英華,誰知被發配到彩記,說沒有失望是騙你的。不過我從小到大都自命豁達,失望的感覺很快便無影無蹤,也很快投入了彩記的中學生活。

男校

男校的生活其實很不錯,除了有時會在沉悶的課堂上幻想:嗯,要是有個漂亮女生在班上那有多好!--一班麻甩仔可以盡情玩盡情笑,人與人之間的dynamics 也不會太複雜。班上總有些同學比較木納,有些比較多咀多舌,但在與女校作聯校英文口試練習時,統統變成純良的沉默小羔羊,最經典的一位由臉紅到落頸--後來他成了同學中第一位博士。最瘋狂的是中六七時,讀的是Phy Chem Bio,每天都要在各個實驗室上課,實驗室也成了多姿多采的玩樂場地。我們會拿 Wash Bottles 當水槍互射;會在睡覺同學的屁股和椅子間的罅隙射水,等待他睡醒坐直的一刻;會將睡覺同學的鞋帶綁在椅子上,靜候他站起然後PK的一幕;會將生物老師KM的鬧鐘藏在烏龜標本中,或是貼在吊燈之上;會把同學的書包清空,或是強行將鞋子脫掉,然後藏在實驗室某處玩尋寶遊戲。甚至,早在中學已自行發明 Happy Corner,所以在大學見識真正 Happy Corner 時見怪不怪。

早會

母校的設計是『井』字形,我常將之形容為一個大型燒烤爐,早會時上千粒小媒炭屎鬼排好隊站在僅有的一個露天籃球上,享受太陽伯伯的熱情照耀;又或是站在旁邊的有蓋不標準籃球場上,悶熱得大汗疊細汗,每天如是。名字酷似過氣天王的音樂老師,會站在一樓那巨型校徽後用琴伴奏校歌,而校長則會以其獨特歌喉唱出校歌,並總會自行將首半句多唱一次,據說是因為要讓同學容易跟上。我討厭早會,所以出盡方法逃避出席早會,其中一個方法就是投身 Prefect 行列,以當值為由行避開早會之實。

校規

我的反社會性格於彩記成型,最討厭那些皮帶要外露不准帶飾物不准Gel 頭不准帶這樣那樣的校規。我們對這些校規都採取明知故犯但偏要暗渡陳倉的策略,師生之間的權力彰顯在一個微妙平衡處。那時候當然不懂得誰是Focault,但卻懂得『哪裡有權力,哪裡就有反抗』這名言,於是在中六時我作了一個至今仍然自豪的反擊。那時我是校報的總編輯,同時也是一個關心校政的中六學生,於是這位中六學生寫了一封有關校規的投訴信給校報,校報的總編輯則拿著這封信走訪訓導老師和副校長,然後經過重重關卡(獨自與校長面談,兩次),最終變成校報的兩大版報導。報導促使校方與學生代表召開了一個會議,探討校規的存廢。我知,你會說我濫用權力,會說我身份衝突,但是若果能改變現況,你理得我用咩古惑手段。

老師

在校七年,我在老師眼中也算是個乖學生,所以和老師的關係都不錯。彩記好老師不少,像 Ms Luk,我至今還對她犧牲午飯時間為同學練習口試深感敬佩。又例如 KM,中六七時我們幾個同學常和他一起午膳,討論學科與非學科的問題,獲益良多。有些雖然令人討厭,但大多數的老師還都很有心,都是好老師。畢業之後仍時常掛念他們,像學識淵博的方包老師、大頑童般的候老師、非常和善的YK、還有YM、Ms 朱、陳慧敏老師、Keith、KK、細羅sir 等,在聚餐中喜見他們都安好,心中寬慰。其實畢業後回過彩記幾次,老師們都不約而同訴說同學比以前更難教,行政工作也多了一大堆,壓力都流露於臉上。身旁也有不少朋友在教育界進進出出,離開的理由多數離不開太辛苦、太大壓力;由不愉快的老師們去教學,如何可叫學生『愉快學習』?

同學



(行文至此,寫不下去,有緣再續)

1 則留言:

匿名 說...

過氣天王一X明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