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二, 1月 31, 2012

公德


也許我幸運,我從來未親身遇過那些傳說中會在地鐵車廂中大小便的人──即使這陣子臉書每天都被這些照片洗版。但俗語有云,一隻手指指向人,三隻手指指向自己,批評別人之餘,自省還是重要的,所以我決定好好反省,我算不算是個守法有公德的文明香港人?

我慚愧,有時候我會在地鐵內偷吃零食、偷喝清水,不敢正視那個「不准飲食」的標誌,並心知地鐵其實有嚴格規定「不可進食或企圖進食任何食物或飲用或企圖飲用任何飲品」。

我慚愧,有時候與麻甩朋友在地鐵吹水,總會加入幾個粗口字,犯了地鐵條例中「不得使用任何威脅性、粗穢、淫褻或使人反感的言語」。

我慚愧,過馬路時不時無視紅色公仔,只望望兩邊沒車沒警察便橫過馬路;也試過吃完魚蛋燒賣之後,貪圖方便將那小竹籤丟在地上。

我慚愧,我記得當我還是小孩子時,真的試過忍尿忍到不成,然後在路旁的坑渠小便;長大以後,也試過深夜喝啤酒喝得太多,四處找不到廁所,所以走到某後巷解決。

我慚愧,有時真的太累,坐在地鐵長椅上見到長者走進車廂,竟閉上雙眼裝作看不見;也試過與友人在自動電梯上談笑風生,忘記自己站了在電梯左邊,阻著後面趕時間的人。還有拿著電話大聲談話、用整個背脊靠著扶手柱……
我慚愧,在擠迫的金鐘月台上,咒罵在車廂中的人不肯行入多一點;到自己上了車之後,卻又貪圖那一點點寬敞,不願行入多一點。

在看這篇文章的你,大概會看不起我,我實在不是個很守法很有公德的文明香港人,不是嗎?其實,如果有人在我行差踏錯時善意提醒我,我必會滿心感激;如果我教而不善而被罰,也會心甘命抵。但請不要因為我個人的失德,而將我的同伴都看成罪人,不要用一竹篙打一船人;要不一天我在外國人面前失德,連累所有香港人都變成了港蠻,你說那會是多無辜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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