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一, 5月 30, 2011

英雄

看美國的英雄漫畫,英雄大多處於如此背景:政府太廢、警察太廢、甚至兩者均已墮落;所以英雄要出動,靠一己之力頑抗惡勢力,否則靠政府和警察,蚊瞓可矣。早陣子的荷李活電影《勁揪俠(kick-Ass)》的主角就是一個並無所長卻自製制服、變身英雄四出鋤奸的平凡人。當然,最重要是幪面,不幪面的英雄就只是個平凡人(除非本身就像超人般不平凡)。

《勁揪俠(kick-Ass)》播放之後,美國有些地方也出現了一些穿奇怪制服的幪面英雄,或以武力維持治安、或派發物資接濟窮人。香港近來也出現了一位「女英雄」,她叫自己做紫荊俠,載了個有點像女黑俠木蘭花的紫色面具,以低胸及緊身褲的造型出現,四出向籠屋窮人派錢派物資。她之所以主動出擊,也是因為政府的無能,「政府連有錢人都派6,000蚊,絕對係亂咁Fing錢。」於是寧願自己掏腰包,雖沒鋤強劫富,卻主動扶弱濟貧。當然,想像蝙蝠俠拿著一堆杯麵四處派,其實有點滑稽,不過至少比不聞不問強得多。挺身而出,大概是做英雄的基本要求。

我想起了另一個人,他近期被內地網民譽為英雄、好漢、義士,他的名字叫錢明奇。錢明奇本來就居於江西撫州,十多年內被政府拆遷了兩次,於是他和其他苦主一同踏上了上訪路,期間又到法院向政府進行訴訟,這一弄就是十年,仍然未能討回公道。於是上星期四,他帶了炸彈到撫州的政府大樓,連續三次爆炸狠狠地把大樓炸了個半倒,死了三個政府人員,自己也在事件中死了。雖然有說他是個殺人犯,不應被歌頌,但卻阻不了許多人民把他稱為英雄,因為政府貪官太多、像錢明奇這樣的冤案也太多,能取得的公道卻太少。不想做錢雲會(也是多年上訪者,早前被貨車離奇輾死),大概便只能做錢明奇。既沒有人為他們主持公道、權力只為上位者服務,他們唯有靠自己。他們都是大國崛起下的悲劇,時勢迫他們都成了「英雄」;到一天我國再沒有「英雄」,大概才是真正的崛起了吧。

(刊於5月30日 AM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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