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如內地破了紀綠——維穩的「公共安全」開支達6244 億元人民幣,超越軍費開支——恭喜特首,恭喜新一哥,你們也破了紀綠,就是創出了自六七暴動以來,最大規模的對本地人的政治拘捕。
唐 英年司長「車毁人亡論」言猶在耳,特首則身在北京被北大人頻頻問候「受傷」狀况,接下來的這次大型拘捕,野蠻、難看,但不令人詫異。政府的論調如出一轍, 就是強調示威者暴力、譴責暴力,甚至指摘那位帶同8 歲兒子參與示威的母親「用小朋友作武器」,將警方的責任推得一乾二淨。
官府口大,示威者口細,相信不少人立刻就會覺得示威者「用暴力不對」。但想當然的想法未必經得起事實驗證,正如特首聲稱被襲,在網上早就廣泛流傳了現場影片,示威者其實連碰都碰不到特首,何來襲擊?3 月6 日晚上的集會, 示威者進行的是堵塞或封鎖(Blockade)的非暴力抗爭,在夜深人靜的中環德輔道中及雪廠街交界的示威者,手挽手圍成一個大方形,並被數百警察包圍, 怎可能變成李少光口中的「用肢體衝擊警方」?
「把遊行演變成暴力衝突的」是警方事實是警察是在沒有警告的情况之下突然進行武力攻擊,包括我在內的許多人因而跌低,甚至差點釀成人踩人的場面,然後警方在沒有警告的情况下使用胡椒噴霧。而小朋友亦是在這情况下中招。「把遊行演變成暴力衝突的」,不是示威者,而是警方!
在 一般情况之下,即使警察要清場,都會事先警告。不想發生衝突或不想被抬被捕的人,絕對可以安全離開,但當晚的情况卻非這樣。警方並非無權進行清場, 但警察與流氓的分別,就是有程序要遵守、並要對自己擁有的權力和武力有所節制,這也是一個文明社會對公權力的期望。面對手無寸鐵的和平示威者,警察斷無理 由在無預警之下率先挑動肢體衝突,漠視在場的年長及年幼者的安全。
有言論責怪小孩子的母親「不應帶孩子上戰場」。香港的示威,從來不是亦不 應是危險的戰場;然而在責怪母親的時候,請小心墮入了Blaming the victim的陷阱。同樣邏輯,可以是: 「為何八九年北京這麼亂,仍然有家長容許小朋友在天安門附近?當時有小孩子在六四晚上被射殺,家長是否都有責任?」也許那位母親最錯的地方,就是錯信了香 港警察,以為在場數百警察環伺之下,自己的小孩必定會安全,想不到率先傷害自己小孩的人,竟是那些本應保護自己的警察——而警察的頭兒還要在事後高調否 認,並指摘受害的母親及小孩,真是情何以堪。
面對如此歪曲事實、倒黑為白的當權者,正如李少光所說: 「我覺得教壞了他們(小孩子)!」
(刊於2011年3月9日明報)
1 則留言:
你好!很抱歉在這裡留下一篇與本文無關的留言。
我是一名學生,正在做一份寫雜誌文章的功課,主題是另類旅遊。我在網上搜尋過,對你有關油麻地的見聞很有興趣,未知你能否抽空為我做一個簡單的電郵訪問,好讓我能在文章裡稍加一點本地人的意見,加強說服力。
敬希盡早回覆,萬分感謝。
發佈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