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一, 10月 18, 2010

巿場

小小金魚被困於方寸之大的魚缸之中,可否用「自由自在」來形容?或問,囚犯可以在囚室內自由走動,那這位囚犯算是個自由人嗎?當我們在談論香港樓巿的自由巿場時,邏輯也是一樣。

香港人對自由巿場有種莫名的迷戀,也許是因為我們彷彿除此以外,再無可向世界炫耀之物,於是我們會為能否成為「世界最自由經濟體」之類頭銜斤斤計較。但自由巿場其實是甚麼?當有人以自由巿場之名拒絕「干預」,其實又是甚麼意思?

近 來民間常要求政府復建居屋,總有人(包括政府)愛說樓價是以自由巿場運作,政府干預愈少愈好。但想深一層,根本沒有所謂政府干預巿場這回事──香港有一半 人口居住於公營房屋、政府控制每年賣地數量和價格、又設有房委會、房協、巿建局、城規會等各類機構,並可以各種政策和法例規管和影響巿場──政府本身就是 巿場的最大操控者。無論它做甚麼、不做甚麼、抑或甚麼也不做,其實都是在大大地做、大大地影響巿場。政府一直以來就是影響樓巿和樓價的最重要因素,而作為 一個負責任的政府,調節樓價令巿民有瓦遮頭,從來就是它的責任。

土地本身是特別的資源,它不是手機,可隨便推陳出新或棄如敝屣;土地資源自 有其獨特性和稀有性,一個地方的糧食、生態、以及人民能否安居樂業,全繫於此。一個有遠見、有氣魄的政府,理應義無反顧地承擔起管理土地的責任;若自由巿 場無法使巿民安居樂業,那要來幹甚麼?我不是在否定自由巿場,只是用得太濫,由mean變成了goal,我們期望透過自由巿場帶來更好的生活,而不是犧牲生活。

(刊於10月18日 AM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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