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一, 10月 11, 2010

回家

星期五下午五時,我在電腦前看著諾貝爾和平獎的直播。委員會主席嘰哩咕嚕說了一大段挪威文,終於用英文宣佈『得獎者,劉曉波』,我不禁在辦公室內大聲歡呼。

這 聲歡呼,夾雜著了多少複雜的情感。劉曉波得獎了,但得獎的不是劉曉波,而是譚作人、陳光誠、胡佳、趙連海,一班為了公義而有家歸不得的維權人士。中國人拿 諾貝爾和平獎,該是多光榮的一件事啊,內地搞奧運世博亞運,不也就是希望博得世界的一聲認同麼?可是當中國人拿到了這個世界最具人道精神的獎項時,在十三 億人的土地上竟只能禁聲,得獎者仍然是「敏感詞」,中國在榮譽面前更顯出悲哀。

這樣一個奬項,就如此降臨了中國土地,帶著 眼淚。劉曉波是個文人,寫了幾篇文章,起草了「零八憲章」,就被丟進了大牢,判了十一年徒刑。譚作人調查汶川地震豆腐渣工程、陳光誠為殘疾人士維權、胡佳 為愛滋病患者奔走、趙連海為結石寶寶興訟,通通被捕被囚,他們的名字都應被深深刻在和平獎上。還有更多沒那麼著名、卻在默默為弱勢者努力和受苦的人,遍佈 中國大地上,和平獎都應該算上他們一份。他們都是劉曉波。

中國外交部說:「劉曉波是因觸犯中國法律而被中國司法機關判處徒 刑的罪犯,...把和平獎授予這樣一個人,是對和平獎的褻瀆。」其實史上只有三位諾貝爾和平獎得主,得獎時正被囚禁或軟禁。第一位是1935年的得主 Carl von Ossietzky,是一位經常批評納粹黨的德國記者,被希特拉政府囚禁至死。第二位是1991得獎的昂山素姬,被緬甸軍政府軟禁二十年至今。中國政府 「有幸」與希特拉政府及緬甸流氓政府比肩,造就了另一個鐵窗背後的世界良心。是誰褻瀆了和平獎?事實不會為個別政府的說話而改變的。

感謝國家感謝黨,成功爭取和平獎。但我寧願沒有這個獎──只要劉曉波們都能平平安安,回家吃飯去。

(刊於10月11日 AM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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