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一, 10月 18, 2010

「先租後買」的官商勾結本質

本文見報之日,正是施政報告推出之期。今年的焦點,除了一成不變的刺激經濟之外,80後和房屋均應落墨不少,而恐怕最後問題都會被政府轉化為「如何能在樓價不跌的前提下讓80後上車」。事實上,政府早已在友好傳媒吹風,會推行「先租後買」的房屋方案,甚至連房協的選扯也報道了出來,看來已是事在必行。

實際是暗撐樓巿回贈計劃

據報道,「先租後買」非常類似自由黨早前建議的「流轉公屋」方案,由房協興建特定單位(姑且名之「流屋」),然後讓一些有供樓能力但無力付首期的家庭遷入,每月繳交私樓巿值租金。在一定年期(如5年)之內,住客便需要購買其他單位或「流屋」本身,而屆時政府就會「回贈」部分過去交過的租金以作首期之用(也必須作買樓用)。

驟眼看,這是一個儲錢計劃,但實際卻是一個暗撐樓巿的回贈計劃。政府回贈的金額,並不是住客的儲蓄,而是一種公帑、補貼,性質相等於現時的公屋以優惠價錢租予居民。即使這是儲蓄,從右派的觀點看,政府既沒理由負起為巿民儲錢的責任,而且也不會比巿民懂得投資自己的金錢,更不應規限巿民用自己錢的方法。而事實上,回贈是補貼不是儲蓄,從左派的觀點看,政府不但沒有透過介入巿場將更多基層巿民帶離被地產商剝削的深淵,還狠狠地、毫無憐憫地大腳一伸,將他們送進大地產商的懷抱中,變相將公帑投入樓巿、推高樓價,即使不是官商勾結,也肯定是失職。

最後得益的是地產商

政府拒絕復建居屋,其中一個理由就是要為公屋預留土地,如今在「流屋」面前可謂自打嘴巴。說到底,這個非驢非馬的計劃,最大用途恐怕就是讓居民在樓巿大跌之時,可以透過支取回贈,趁低吸納,成為承托樓價的一個方法。最後得益的,不是80後,而是地產商。

(刊於2010年10月13日明報)

註:本文是建基於計劃不能購買本來單位而寫的,部份討論可見此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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