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一, 2月 07, 2011

鏡頭

相機是十九世紀的發明,但攝影的真正普及,恐怕是廿一世紀的今天。在這個數碼科技越益普及的年代,菲林快要被收進博物館,但從前只有「攝影高手」才 用的單鏡反光機在今天也卻已人手一部。在周末的西洋菜街,龍友們拿著「長短火」對著青春少女們上下其「鏡」,雖然我不明白有甚麼好拍的,但想起有一個說 法:男人喜歡舞弄長鏡頭,因為有一種陽具情結,那伸長縮短的鏡頭正是男性慾望的具體象徵。然而雖然一眾男士拿著鏡頭,圍著妙齡少女這種場面不太雅觀,但總 算是你情我願,各得其所,想到這裡,我就釋然了。

但攝影還是有它的倫理的,至少在拿著相機的同時,應該在意它其實也代表著權力。拍攝者和被 攝者的關係往往並不平等,拿著相機的人掌握著主動權,像獵人握著獵槍,透過觀景器瞄準獵物,等待最佳一刻扣動扳機,被拍的人可以怎樣呢?特別是當拍攝者與 被拍者在現實世界中,在經濟上、地位上,確實處於不平等地位時,缺乏尊重地肆意拍攝,可能正是對被拍攝者的傷害。

在發展中國家旅行時,這種 感受最深。不論是在西藏的寺廟之前、尼泊爾的雪山之中、還是在柬埔寨鄉郊小村之內,四處都是拿著相機的遊客,正在向當地人拍下一幀又一幀他們心目中的美麗 照片。然而在同一鏡頭之下,他們的反應卻是各異,當然有對鏡頭大方接受甚至躍躍欲試的人,也有一臉腼腆無奈接受的,更有討厭自己成為「對象」的厭惡神情。 他們都是活生生的人,都是有感情的獨立個體,也正正因為這樣,攝影者才會在他們身上找到值得捕捉的神采。但眼見大部分的攝影者,都把將他們攝入鏡頭這事情 看成理所當然,少有會先問一問,徵求他們的同意,甚至一聲不響就把鏡頭伸到人家的鼻子之前拍攝。我甚至見過有被拍者根本不願被拍,卻被四五支鏡頭包圍著, 像圍獵動物一樣──我心想,即使你真的無恥得毫不尊重人、毫不介意別人感受,這般「霸王硬上弓」又能拍得出怎樣的好照片?而根據我毫不科學的觀察,這類人 在中國,為數不少。

攝影可以看出一個人的人格。如果要我在一張漂亮的相片和人格之間挑選,選的當然是人格。照片嘛,不就只是一張照片嗎?

(刊於2011年2月7日AM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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