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日, 5月 13, 2007

超連結 hyperlink 入罪 網摘(13-5-07)

網民運動

「保障網民權利」網上簽名運動

我們要求:

1.) 政府從速制定評定網上資訊的政策,並作出公開和廣泛的諮詢。
2.) 在完善制定政策前,不要作出富爭議性的相關檢控。
3.) 政府設立有社會人士參與的機制,以促進互聯網的發展,及保障網民的權利。

查禁政治遊戲啟動 呼籲齊貼色情 hyperlink

能啟動這個查禁政治的另一個缺口就是色情, 在這個缺口, 除了國家外, 還會結集宗教與偽道德政客的力量. 一直以來, 與之對決的主要是性權和同志團體, 但我們有必要將戰線提昇. 尤其是當我們面對前天的法庭案例...


明報報導(11-5-07)


網上貼淫相超連結判罰款 網友認罪留案底 成首宗案例


警方首次檢控以超連結於網上發布淫褻照片的網民,該名48歲的網友,去年在「Uwants」網站討論區的成人貼圖區以超連結方式內發放8張色情照片...網友昨承認發布淫褻物品罪名,裁判官指涉案相片是淫褻物品,但考慮相片內容不涉及變態,故只判罰款5000元,但網友從此留有案底。

上載色情網址也違法

網友「人心惶惶」 Uwants移除「成人貼圖區」

民間報導:

Global Voices Onlines: Hong Kong: Guilty for Hyperlink and for Sex Talk


Interlocals: Emotional footnote to porn hyperlink and student press scandal stories

Bloggers 評論:

如果貼超連結都有罪,咁政府點解唔告 Google?

這是我在 Google 鍵入 sexy hot chick 後得出的搜尋結果,如果貼超連結都有罪的話,請問為甚麼政府不起訴 Google,而起訴一個在成人貼圖區貼三級相片超連結的小網民?

林忌:雅虎香港有沒有發佈色情?

舉報罪案是「良好市民」的責任!還記得師濤案件嗎?各位網民,你還等什麼?

腦花花:我要做個好市民,拎個好市民獎

當然,偉大的警察先生們,你們不用緊張,因為聰明的你們應當知道,其實我和你們是同一伙的。為此我決定每當發現可疑的不雅圖片,那怕它們天涯海角,Server在何方,我也會努力一一告發他們。

查‧找不足:請關閉所有網站

侵權、阻礙創意工業發展、損害企業利益、有傷社會風化,看起來都是商業社會必須肅清的「罪行」,但為甚麼在肅清罪行的時候要把言論自由、資訊傳遞的權力也禁制?

案內人隨筆:hyperlink投訴方法

哈姆雷特的快樂頌:成就「亞洲禁慾都市」 呼籲舉報色情 hyperlink

Littleoslo:超連結之罪

天佑:發布超連結都有罪?

林子揚:超連結入罪!痴線!

Katana:唔想被警察上門拉,網客必須上街!

案內人隨筆:有冇搞錯?!

人在中環:法律意見 Please...

理工博客:香港痴Q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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