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四, 6月 04, 2009

就如這晚的燭光 薪火相傳

這幾年每逢六四,我們都會談六四的傳承。傳承,關乎世代,分水嶺當然就是有否經歷過八九六四。當我們在譴責陳一諤、呂智偉之流在模糊焦點、混淆視聽之時,往往也夾雜著對於新一代的失望/慨嘆/無奈,隨之而來的解決方法則往往是加強中學關於六四的教育。然而九十後的一代,他們理解自己是歷史的旁觀者,沒有經歷過六四,沒體驗過那舖天蓋地的全城哀慟,自然不能期待他們視六四如上一代一樣。而作為旁觀者,難免會輕易用上較淡薄──或所謂『客觀』──的心態和語言。正因如此,『傳承』的意義不能限於教科書上用了二百字還是四百字,而必需從六四事件本身的意義著手,協助沒有經歷過事件的下一代抽取能與之互相感通的元素,作為他們『傳承』的理由及動力。

八九那年我十歲,屬於對六四有記憶的最後一代,對我們而言,六四是震撼了香港整個集體的一件大事。如斯震撼,因為這件大事不獨發生在北京的天安門廣場上,而且也發生在香港、發生在香港人的生活之中,是香港人抹不去的歷史一部份。散落在香港人的集體回憶,例如父母帶著年幼的孩子參與遊行、例如家人呆坐電視之前痛哭不止、例如學校老師帶領學生一同哀悼、例如六四早晨排長長的隊買報紙。不少在殖民地治下的香港人,都是因為八九年的民運才第一次感受到血濃於水的民族情懷;目睹內地的學生對民主的純真熱情,才自慚於活在香港卻沒有爭取民主的衝勁。更多的香港人,由憤怒、悲傷到迷惘、害怕,再轉化至有別於『大陸人』的『香港人』身份自覺,這本身就是一部香港人的進化史。

因此,九十後一代其實並非歷史的旁觀者,而是歷史的繼承者──然而這種『繼承』是被動的,不管他們是否自願、自覺。要做好『傳』的工作,就是要協助他們在血脈中尋找自己作為香港人與六四的關係,可能是民族情懷,可能是青春熱血,也可能是對公義的追求。認清史實固然是基本要求,真正的『傳承』卻需要我們將六四與我們今天的生活有機地扣連,將勇敢、公義、無私好好地活出來──就如這晚的燭光,薪火相傳。

[刊於6月4日經濟日報,刊出題為《今夜燭光燦爛 薪火相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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