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六, 9月 16, 2006

大富翁誤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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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許多年前曾和老友 Max 建了一個有關集體遊戲的網頁,叫《camp-camp-地》,不過已經荒廢多年。昨天偶然重訪,暗想不如將部份文章在此重見天日,這就是其中一篇,有關我最喜愛的桌面遊戲。)

大富翁誤解

  大富翁可算是被誤解得最深的遊戲之一。在街上隨便問十個人,相信有八個人會說自己懂得玩大富翁,但卻只有頂多一兩個是真的會玩!而對大富翁最常見的錯誤玩法有幾,簡列如下:

(一)第一圈的誤解:許多人以為第一圈應該大家都不許買地起屋,是一個『鬥快圈』,誰快走完一圈便可先買地。其實這是沒根據的,事實上根本沒有第一圈不准買地的規則。別浪費時間了,一開始便正式玩吧!

(二)起屋的誤解:這是最致命的誤會。首先,起屋權只有那個色組地契的擁有者才有,例如你要同時擁有石澳和淺水灣(同是深藍色組)才可以起屋。

   其次,起屋也不必要自己的棋子走到要起屋的地契上才可以起,而是輪到你時,你便可起屋,只要有齊同一色組的地(如石澳和淺水灣),不論你當時身在何方,甚至在獄中,也可以起屋!

   其三,起屋的數目也不限!只要你有錢,同時起三間酒店也可以!但要留意,起屋是受 Evenly Distribution Rule 所限制的(即是說各塊地建屋的數目要盡量平均,例如三塊地上建屋的數目可以分別是333或233或443,但不可以是234或244等)。

(三)Free Parking 的誤解:它純粹是一個讓大家喘息的地方,即沒著數也不會蝕錢,有租照收,一切如常。而那些將稅收全放在 Free Parking 然後先到先中獎等皆是全無根據。

(四)入獄的誤解:許多人以為入獄者不能收租,那是大大的誤會!其實只有踏中抵押了的地上,地主才不能收租,而入獄者除了收租之外,還可以起屋、拆屋、抵押等等。

   另外,出獄的方法也有很多人誤會。正確方法是:你可以擲三次骰,若出現孖骰便可以出獄,並移動剛擲出那孖骰的點數(例如擲中孖五的話,便直接由獄中跳到 Free Parking)。或者在擲骰前交五十元罰款,留意,是在擲骰前交罰款,而不是擲骰後才交(第三次都擲不中者除外。要是三次都擲不中孖骰,便要交錢並移動剛擲出的點數)。

(五)收雙倍租的誤解:若你同時擁有同一色組的地,的確可以收雙倍租,但那只是限於空地。例如若你擁有石澳和淺水灣,而在淺水灣起了一間屋,那麼你便可以在石澳收雙倍租金($50x 2=$100),而淺水灣則只能收一間屋的租金($175)了。

  這些都是較常見的誤解,較深入的可以另文再談。錯玩大富翁的結果是令到大家以為這是一個完全依賴運氣的遊戲。不是嗎?要走到自己的地上一次才可以起一間屋,沒有運氣何時才可起到酒店?另外就是把遊戲拖得太長,甚至變成了一個永不完結的遊戲,因為起屋的速度遠不及走圈的速度,待銀行把錢都派光了酒店還起不了一間,那又怎會有輸家?

  這是一個需要技術多於運氣的遊戲。擅玩者能掌握談判、偽裝、遊說、合作的技巧,且能訓練出一個人的判斷力和思考力,騙人之餘又不會被騙,如此遊戲,又豈是小兒科?


參考:《蒙地卡羅戰記》、《畢華流談遊戲》(畢華流 著)

原文出處:camp-camp-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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