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二, 6月 21, 2011

香港人的「空間公義」

王光亞來港,說政府應該關注廣大巿民,特別是弱勢者的房屋問題,否則易釀成政治問題。雖然這論調並無新意,但也與梁振英早前在一個場合提出「住房公義」不謀而合。梁振英認為香港可以參考台灣有關「居住正義」的政策,將住屋提升至公義的層次去研究和思考。

關於公義或正義(Justice)的最基本理解,是John Rawls 的正義論—— 「公平即公義(Justice asFairness)」。而空間公義(Spatial Justice)則是思考如何將空間這種有限資源,讓社會上不同人可以更公平地享有。特別是在香港這種土地珍稀的城巿,空間、土地、房屋愈來愈成為貧富差異的根源,掌握空間資源即掌握經濟資源,無論是數量還是位置的分配傾斜,致令貧者愈貧,富者愈富。

正如Rawls 討論資源分配的公義,空間公義也並非要將空間均分;其關鍵是機會的均等,而不是要每個人平均地享有同樣資源才算公義。如何讓弱勢者不致在空間使用被邊緣化,並如骨牌地使其他範疇如工作、家庭等一併被失去競爭的能力,這正是空間公義要彰顯的重要。在香港,公屋其實就是一個重要的空間政策,讓基層巿民可以透過享用廉價而合理的空間,使他們有更大的向上流動的可能。

在香港討論空間問題,很容易變成在樓價高低上打轉。樓價固然重要,但無論樓價高低,如何讓最弱勢的人也可以分享合理的空間,卻是關乎公義的問題。居屋停建、公屋供應不足、樓價高企帶動租金上漲,結果就是出現貴價籠屋、劏房甚至棺材房這些充滿「創意」的非人生活空間,這不單是青年人的「住房公義」問題,更是整個低下階層的「空間公義」的缺席。

(刊於 6月16日明報)

星期二, 6月 14, 2011

獨行

特立獨行的人,總是叫人又愛又怕。就像艾未未,內地官方報章用「特立獨行」形容他,為這位後來「被經濟犯罪」的大鬍子藝術家添上了一抹浪漫。

在香港的年輕人─不,該說是在香港的所有人─似乎都很少可以被人冠以「特立獨行」四字。要特立獨行,頗需勇氣;如果特立獨行而又不賺錢,那就更需勇氣了。八九十後常被說成「冇鬼用」,於是早陣子某報用頭版介紹了三位「優秀」八十後,都是乘樓價上升而掘了第一桶金的地產經紀,也許想反證這個時代還是有些「有成就」的年輕人。然而他們並不特立獨行,而是主流價值下的典範。相比之下,我還是覺得那些古古怪怪的特立獨行者有趣得多了。

這陣子認識了一些單車旅行的朋友,這是他們的故事:志輝和文謙,十七歲那年一同出發去踩單車,花了兩年多時間,把全中國的每一個省都去遍了,回來的時候才二十歲。周榕榕一個女孩子,先從雲南騎單車越過高山越過谷到達拉薩,然後再坐巴士和順風車到阿里流浪去。

Cody拿著萬多元,在日本騎行了差不多三個月。重光呢,他中學剛畢業,便一個人騎著單車遊遍東南亞七國。潘威單人單騎,由西安出發,騎單車穿過俄羅斯哈薩克和東歐諸國,去到羅馬。還有林氏兄弟二人,由香港出發去到巴黎,途中遇上單車意外差點死掉,最後還是完成了旅程,平安回家了。

如果你愛將「八九十後冇鬼用」掛在口邊,我很樂意把他們介紹給你認識。雖然他們沒有在地產巿場掘到金,也應該沒錢買樓,但他們都是有勇氣和毅力的特立獨行者,而如果這個世界沒有了他們,那將會是多麼單調的世界。但話說回來,他們都不是外星人,他們能做到的,其實我們也可以;與其羨慕,倒不如坐言起行,你也可以是一個型到爆浪漫到爆的特立獨行者。

(「責任行者」將會在6至8月舉辦6場名為「出發吧!單車旅行去!」的講座,主講的就是文中提到的年青人。詳情可瀏覽 http://roundtabletravelseries.blogspot.com)

(刊於 2011年06月13日 AM730)

星期五, 6月 10, 2011

網上「惡搞」變侵權 扼殺創意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早前推出了《2011年版權(修訂)條例草案》,以保護知識產權之名,有將網絡自由大幅收窄之嫌。與之同時,選舉管理委員會亦推出了有關網上電視台及電台的選舉活動指引,其「平等時間」規定亦將對網絡媒體掀起寒蟬效應。

兩個同時出台的關於網絡自由的法例修訂,勢必大大限制網絡自由、創意文化,更易使無辜巿民誤墮法網,特別是版權法修訂,稱之為惡法絕不為過。

新修訂 加工圖片歌曲屬違法

根據知識產權署署長張錦輝表示,將圖片、相片、歌曲加工「惡搞」並上載或轉載,網民在修例下便已違法侵權,隨時要負民事責任。換言之,無論是現時高登常見的「這些機會不屬於我的」截圖、網民為支持日本核難災民而改編的《福島烈士》、甚受網民歡迎的爆笑字幕版《足球小將》,以及其他以二次創作生產的漫畫、圖片、影片,均會全變成侵權。而主流媒體報道或轉載它們,恐怕也會跌入侵權的陷阱。這對民間創意的發展,將會是一個災難。

甚麼是創意?創意的其中一種,就是Repetition with variation,具變化的重複。以「惡搞(Kuso)」為例,它是二次創作的一種,是將嚴肅主題加以解構,從而建構出喜劇或諷刺效果的胡鬧娛樂文化,而其核心則是創意。惡搞之所以有價值,是因為它能將現存的文本加入創意,添加新的意義,甚至嘲笑文本本身,例如在網上搜尋「McDonald + Parody」,即可見到許多對麥當勞的惡搞圖片和影片,伴隨着的是對其經營手法等各種各樣的批評。

恐打壓異議聲音 消滅多元性

而前年惡搞民建聯標誌的「禮義廉」也是相似情況。當然麥當勞和民建聯大概不會太喜歡這些惡搞,但這些創意卻是一個多元社會、協助大眾進行思考和理解的重要工具,更是無權力者對抗強權的重要工具。消滅這些「雜音」的法例,往往會成為有錢有權的人打壓異議聲音的工具,變相消滅一個社會的多元性。

二次創作也是創作,它注入了創意,也使文本的意思轉變。一刀切的規管,只看版權,不理創意,最終只會令網上出現寒蟬效應、殺死創意、殺死最有活力的文化生產空間。

不鼓勵創意只規管 保護強權?

版權條例不去推廣鼓勵創造和分享的Creative Commons(共享創意)精神,反而以扼殺創意的方法去「保護知識產權」,為有權勢者打造一個「清淨」的網絡世界,真是功德無量!

(刊於6月9日經濟日報)

關於行動,和失落的細節

6月4日晚上燭光晚會結束後,我和200多位朋友一同參與了往北角警署的「政商崩壞 堅守街頭」遊行,聲援26位在3月6日被警方以「非法集結」拘捕的朋友進行「踢保」。「踢保」的意思是放棄保釋,寧願被警方拘留48小時,亦要警方終止無了期的保釋,促使警方決定到底要起訴還是不起訴。26位打算到北角警署的朋友,早前已通知負責其案件的重案組,亦於遊行前與警民關係組商量好遊行路線,在大家有共識的情况下在維園出發。

細節的意義

遊行路線不長,所需時間約1個小時,而遊行亦一直只佔據英皇道1至1.5條行車線,當時仍有車在遊行隊伍旁經過,對夜晚的往來交通影響不大。當遊行人士根據早前與警方商量好的路線、相安無事地行至電廠街,只差20分鐘路程就到達目的地,此時警方突然不容許遊行繼續進行,甚至不容許只行一條行車線或改行其他路線,而要遊行人士轉用行人路。有參與過示威遊行的都知道,即使只有數十人的遊行,也會使用馬路,何况超過200人的遊行?遊行人士拒絕了警方這無理要求,雙方為了那20分鐘路程僵持了近1小時,終於部分遊行人士自行走出主馬路希望繼續前行,變成了53人被捕,媒體說的「堵路、衝突、清場、拘捕」的簡化版故事。

作為知道真實情况的參與者,當然希望巿民可以透過媒體了解事情發生的真相,而真相往往靠細節展現,所以仔細解釋事情的細節,讓公眾了解孰是孰非,既是主流媒體的責任,也是希望透過媒體向公眾展現事實的行動者的責任。然而不能否認的是,公眾了解新聞的方法往往不是逐字細讀、抽絲剝繭尋找真相,而是透過某些關鍵字、某些既定的框架去幫助理解,例如當巿民將「堵路」作為事件的關鍵字,則很容易將之自動演繹成「示威者故意衝出馬路、堵塞交通、令巴士排長龍,所以警察將他們拉回差館也是對的」。這種理解事情的框架,會隨着類似事情發生的次數增加而愈加鞏固,愈鞏固則細節愈容易被忽略,也愈難使公眾了解每個事件當中的差別和理念。

我了解許多朋友在行動之後,都會埋怨主流媒體錯報亂報、埋怨公眾不理解。明明道理在我方、明明是我們被挑釁、明明我們已盡力恪守和平原則,卻被說成是搞事暴徒,心中好不難受。然而事情不為個人意願而轉移,尤其在面對着希望示威者衝突的警察;參與行動的朋友,除了要把握每一個機會向公眾解釋,更要進一步思考怎樣才不會落入警方的陷阱。就如今次事件,警方就成功將一個本屬示威者的小勝利(「踢保」成功突顯警察濫捕之不合理),轉化成一個令公眾懶得理解的「堵路、衝突、清場、拘捕」事件,在面向公眾這層面上,不得不承認是行動者失利了。與當權者的角力場,不只在街頭的當下一刻,更包括公眾的支持。特別面對這警權高漲的形勢,要有效反抗便不能被牽着鼻子走,如何重奪議題的主導權,這是值得行動者思考的問題。

(刊於6月9日明報)

星期五, 6月 03, 2011

燭火不滅 歷史不忘

六四事件匆匆22年,又到了為之紀念的時間。這些年來,不時有人會為中央政府在八九年的作為強作辯護,混亂歷史,為行使暴力的政府開脫,那是一種不願面對醜陋歷史的焦慮。另一方面,不願忘記六四的香港人,卻呈現著另一種焦慮——忘卻的焦慮。因此新聞會偶有報道年輕人怎看六四、教科書怎樣教六四;更會訪問忘記了孆ㄙ器D六四事件的內地人,又或是為找到沒有忘懷六四、來港參加遊行集會的內地人而慶幸。

對六四的記憶 最難解的糾結


六四是香港人最重要的集體記憶,它不但同時盛載了香港人對國家的關愛和恐懼,過去22年的香港走過的路,也與六四有著千絲萬縷的關係。今天最當紅的政治人物和高官,大概不少也曾為六四事件徹夜難眠,在歷史上也能找到他們說過的話、表過的態,然而今天他們都背叛了過去的自己。他們愈不願談論六四,愈表示六四仍是香港的一個傷口,也許結疤了,但按下去仍會感到疼痛。過去22年來,每年數以萬計的巿民,風雨不改在維園集結,正是以行動提醒自己、證明自己,並未忘記當年曾對這個運動投入過的熱情和信念。對六四的記憶,是許多香港人與「中國」之間最難解的糾結。

為什麼不能忘記?因為它不光是內地的事,也是香港人的事,而且是一件未了的事。當年的遊行、籌款、哀慟、移民,都是香港人真實無比的歷史。八九年春夏之交,許多香港人第一次感到自己與中國有關,第一次感受與遙遠的同胞同喜同悲,第一次以為自己有能力可以在這邊陲之地影響內地——即使也許象徵意義大於實質意義。六四過去,那種「身困於此處,沒法與君一起並肩上」的無力感,如冤魂一樣纏擾著我們;香港人可以做的最具體的事,就是讓記憶不致在專制政權統治下消失,於是我們每年一次於維園聚集,手捧燭光,讓當日在北京發生過的事,繼續存在於國土之上。我們可以做得更多,但讓這點燭光不致熄滅,卻是我們最基本應該做的事。

(刊於2011年6月1日)

星期一, 5月 30, 2011

英雄

看美國的英雄漫畫,英雄大多處於如此背景:政府太廢、警察太廢、甚至兩者均已墮落;所以英雄要出動,靠一己之力頑抗惡勢力,否則靠政府和警察,蚊瞓可矣。早陣子的荷李活電影《勁揪俠(kick-Ass)》的主角就是一個並無所長卻自製制服、變身英雄四出鋤奸的平凡人。當然,最重要是幪面,不幪面的英雄就只是個平凡人(除非本身就像超人般不平凡)。

《勁揪俠(kick-Ass)》播放之後,美國有些地方也出現了一些穿奇怪制服的幪面英雄,或以武力維持治安、或派發物資接濟窮人。香港近來也出現了一位「女英雄」,她叫自己做紫荊俠,載了個有點像女黑俠木蘭花的紫色面具,以低胸及緊身褲的造型出現,四出向籠屋窮人派錢派物資。她之所以主動出擊,也是因為政府的無能,「政府連有錢人都派6,000蚊,絕對係亂咁Fing錢。」於是寧願自己掏腰包,雖沒鋤強劫富,卻主動扶弱濟貧。當然,想像蝙蝠俠拿著一堆杯麵四處派,其實有點滑稽,不過至少比不聞不問強得多。挺身而出,大概是做英雄的基本要求。

我想起了另一個人,他近期被內地網民譽為英雄、好漢、義士,他的名字叫錢明奇。錢明奇本來就居於江西撫州,十多年內被政府拆遷了兩次,於是他和其他苦主一同踏上了上訪路,期間又到法院向政府進行訴訟,這一弄就是十年,仍然未能討回公道。於是上星期四,他帶了炸彈到撫州的政府大樓,連續三次爆炸狠狠地把大樓炸了個半倒,死了三個政府人員,自己也在事件中死了。雖然有說他是個殺人犯,不應被歌頌,但卻阻不了許多人民把他稱為英雄,因為政府貪官太多、像錢明奇這樣的冤案也太多,能取得的公道卻太少。不想做錢雲會(也是多年上訪者,早前被貨車離奇輾死),大概便只能做錢明奇。既沒有人為他們主持公道、權力只為上位者服務,他們唯有靠自己。他們都是大國崛起下的悲劇,時勢迫他們都成了「英雄」;到一天我國再沒有「英雄」,大概才是真正的崛起了吧。

(刊於5月30日 AM730)

星期六, 5月 28, 2011

選管會要管網絡 無助選舉公平

  選舉管理委員會日前公布區選活動指引,並就新修訂建議進行為期1個月的諮詢。選管會建議要將現時對各傳統媒體實行的「平等時間」規則,擴展到互聯網上的電視台及電台節目。即是說,這些網上電視台和電台在其與選舉有關的節目中,要讓每名候選人享用同等的宣傳時間。然而當記者問到如何界定「網上電視台、電台」時,選管會主席馮驊法官卻支吾以對。

平等宣傳時間 難擴至互聯網

  其實根據現行的選舉條例,如屬《廣播條例》持牌人的商辦廣播機構,包括電視及電台頻道的營辦機構,都不准接受政治性質的廣告。受平等時間規則限制的,包括在這些持牌媒體上的新聞報道和選舉論壇等,在報道時要以「平等時間」原則及「不給予不公平優待」原則對待所有候選人。而在印刷媒體上,選舉廣告要納入選舉經費,非選舉廣告則要至少提及該選區其他候選人。

  如此安排,是由於持牌的廣播媒體半壟斷了公共頻寬,所以對他們的要求也比較嚴格;而且規範的對象亦清楚,對候選人以及媒體均有清晰指引,不容易誤墮法網。然而將同樣規限伸延至互聯網,則引起至少三個重要問題:一,為何要將管制伸延至互聯網?二,誰會被管制?三,怎樣才算公平?

fb用戶人人皆媒體 如何管?

  互聯網與電視電台的頻寬不同,它沒有門檻,毋須申請,亦難以被壟斷。而這亦引伸了第二個問題:誰會被管制?

  網絡世界對「電台、電視台」的定義與傳統理解不同,甚至可以說,每一個web2.0的使用者都是媒體,更別說要分開是文字媒體、聲音媒體還是影像媒體。

  以我自己為例,我的facebook有4,000多個「朋友」,我的facebook帳戶就已是一個小型媒體,每寫的一個status、分享的每一條超連結、上載的每一張相片和影片,都是在這個小型媒體上向數千人發布的內容,它是綜合文字、聲音和影像的媒體。選管會要管,怎樣管呢?難道要我每個關於選舉的status,都加上所有候選人的名字?

規限經費有效 新制徒添爭議

  另一個難以界定的問題,是網絡的全球化。在香港,我們使用的網絡媒體,很多都不是本地的服務提供者,選管會有權力去監管其他地方的公司嗎?如果我在內地的微博上載關於評論泛民主派的影片而被「和諧」掉,選管會可以代我向它追究嗎?

  到底怎樣才算公平?其實現時以選舉經費去規限候選人,並規限他們在本地傳統媒體的出現,已是行之有效的公平方法。強加管制於互聯網,恐怕最終只會弄巧成拙,引發出一大串審死官的爭議,卻無助選舉變得更公平。

(刊於5月26日經濟日報)

星期三, 5月 25, 2011

唐英年是位好司長

聽到唐英年司長接受訪問,說香港沒有地產霸權,只是「提供了自由與機會予市民實現夢想,而地產其實只佔商界一部分」,而李嘉誠和李兆基等巨富,「並非一出生就坐擁幾十億身家,他們的財富都是努力的成果。」這還不算,他還語重心長地叫年輕人自我反省:「不滿李嘉誠有錢的年輕人應該反問自己,為什麼做不到下一個李嘉誠? 」

唐司長真是位好司長,在他短短的訪問中,可以看到他的多項優點,值得大家都支持他做特首。作為管治班子中重要一員,最重要就是有團隊精神,眼見曾特首就環評問題胡亂開火,被法律界猛轟不尊重法治、被環保團體批評不理環保;那邊廂林瑞麟提出封殺補選的議員替補方案,被轟不講邏輯、不講道理;還有林鄭月娥因丁屋問題被弄得兩面不是人,更面對原居民「流血革命保僭建」,大概也不好過。唐司長不忍同事們飽受壓力,於是主動獻身點起火頭,讓自己成為眾矢之的,分擔同袍們的壓力,實在令人欽敬。

千萬不能光看字面意思


唐司長另一個優點,就是幽默。在這個怨氣冲天的社會中,他的幽默感令人緊記一句說話──「認真你就輸了」。香港沒有地產霸權?今時今日靠努力可以做李嘉誠?這些說話在含著金鑰匙出生的唐司長口中說出來,更添了幾分幽默,所以千萬不能光看字面意思,別誤會唐司長其實叫你學習如何炒高樓價和壟斷巿場。何况唐司長自己也不及李嘉誠富有,也未有機會被胡錦濤 主席高調接見,所以「為什麼做不到下一個李嘉誠?」,這問題是他 soul-searching 之後的freudian slip也說不定。

不,唐司長不會這樣膚淺,他其實是要我們深思。為什麼做不到李嘉誠?那是因為這個社會壟斷處處、特權處處,還有高學費、高樓價、高租金,朝9晚9努力OT 也不過是為老闆作嫁衣裳,腳踏實地工作竟不及投機炒賣。唐司長一再挑釁年輕人,其實是要提醒年輕人現况如何不正常,若不爭取更好制度,再努力也無法出頭;即使小部分人成功了,這個社會仍是處處失敗者。用心良苦的激將法,其實是希望青年人別只為自己,應該走出來做個關心社會的好國民,積極地為政府出謀劃策。所以年輕人啊,聽唐司長的號召,一同創造出更公平更合理的社會吧!

(刊於2011年5月25日明報)

星期一, 5月 23, 2011

屁民

誰說香港會被邊緣化了?我們學習融合是學得很快的,光看香港政府就知道了。

據聞內地處理事情的方法是這樣的:政府做事出了問題,巿民循正常程序反映意見,不受理;於是巿民或借助傳媒、或告上法院,要是得到關注,政府便乾脆把你捉 回去、關起來,再給你安個「尋釁滋事」或「經濟犯罪」的罪名,總之政府不會錯,錯了也輪不到你這屁民去多咀多舌。就像國家外交部發言人姜瑜說:「不要拿法 律當擋箭牌!」屁民啊,明白嗎?你要識大體、看大局,不要扯發展後腿,不要讓國家難堪,知道麼?

曾特首點頭稱是,覺得這方法真有道理,香港政府也該向國家好好學習。於是東涌有位小巿民入稟法院司法覆核,挑戰香港的環評機制;法院竟然不識大體地判香港 政府敗訴,並批評現時的環評機制有問題。曾特首怎樣說呢?他說「有政黨借環保之名,利用法律程序阻撓大型基建項目,為達到一己政治目的而損害香港整體和長 遠利益,濫用司法程序……會影響本港經濟發展及就業情況,並失去國家帶來的新機遇,令本港更邊緣化。」言下之意就是世上哪有如此不識大體的屁民,懂得拿法 律當擋箭牌?一定是被政黨煽動利用,故意令一眾工友開不了工(是的,我們的政府素來最關心低下勞工苦況),尋釁滋事,其心可誅。

但是……如果環評機制沒問題,法庭為甚麼會判政府敗訴?正如如果趙連海譚作人艾未未都是無緣無故尋釁滋事,為甚麼人人都同情他們?環評機制虛有其表早不是 新鮮事,本地的環保團體對之批評也不是今天才發生的事,如果政府有聽進去願意改善,誰要跟你抬槓對簿公堂?難道政府犯錯不是錯,揭穿政府犯錯的才是錯,法 院「助紂為虐」錯加一等?

同日,內地卻出現了兩單新聞。一是北京官方首次承認三峽工程的危害,特別是對長江中下游的環境影響;二是國家環保部以「未符合環評標準」為由,先後勒令膠濟鐵路和津秦高鐵停建。噢,原來發展不一定是硬道理,香港政府,你學到了沒有?

面對政府,做個異議的屁民真不容易。搶咪就被你說是暴力,塗鴉就要出動重案組;司法覆核就是政客借法律撈利益,公投則又要杯葛又要堵塞。那邊廂,新界原居民們聲言要流血革命保僭建,政府卻只能頭耷耷理順理順,其實政府是不是想告訴我們:不怕你有道理,只怕你夠惡?

(刊於5月23日 AM730)

星期四, 5月 19, 2011

國民教育 苦了師生

推行國民教育的基礎,來自一個假設:香港人不夠愛國。

而具體指出這個假設真確的指標,則是:有多少香港人會定義自己為中國人?多,則愈益愛國;少,則表示仍未擺脫殖民地遺毒,還不夠愛國。因為不夠愛國,所以要從教育入手;因此國民教育就要成為學校的正式科目。

教育局匆匆提出德育及國民教育科的諮詢,希望可以將這個新科目匆匆上馬,但文件中對科目的資源、師資等安排盡付闕如,而其評分報告範本要求的「感情」如「欣喜」和「自豪」更令人目瞪口呆。這種安排,正是最官僚的由上而下的政策推行,一味「政治正確」,完全無視各學校的需要和差異、無視老師和學生的工作量和能力、更無視社會對計劃的反彈。

無視學校現况

先不論是否「洗腦」之類的爭議,只看看現實師生的情况。現時各中學正推行新高中,無論校方、老師和學生均為新學制疲於奔命。通識教育科以及其中的專題研習、OLE(其他學習經驗)、各科的校內評核,以及即將來臨的首屆新高中公開試——已把各校師生折磨得不亦樂乎。我認識不少高中生每天要留校補課到七時,甚至暑假也有大半時間要回校上課,課程時間早不夠用;學生要補課,老師也一樣,其壓力之大,不遜學生。如果要在正規課程中加入每星期兩節國民教育課,那時間該從何而來?

老師的壓力不單來自工作量,也來自能力。通識教育的推行,許多不同科目的老師被召入通識老師團隊之中,當中不少老師根本沒有相關的學術背景,結果就是要重新學習,過程痛苦,亦難以保證教學質素。而國民教育如果希望達到「建立學生身分認同」如此宏大的目標,老師的能力則是關鍵,那麼由誰來任教呢?有沒有額外資源?還是要由班主任兼教?

毫無急切性卻充滿爭議的德育及國民教育科,在如此情况下要急急上馬,很難令人沒有聯想:這是教育方針,還是政治任務?說到底,如果香港人真的不夠「愛國(或愛中央政府)」,捫心自問,責任是在人民身上,還是在政府身上?別拿學校滿足政治任務好嗎?

(刊於5月18日明報)